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发〔2018〕265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8〕2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1月13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 源丨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
总值班丨刘新寰 统筹丨刘超 编辑丨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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