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

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发〔2018〕265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8〕2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1月13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 源丨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局

总值班丨刘新寰 统筹丨刘超 编辑丨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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