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了解到,该局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并于8月15日起正式运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税务稽查工作。

  据悉,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同时撤销。

  据介绍,自8月15日起,新设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行使对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稽查权,在新设稽查机构成立前由原稽查单位对纳税人实施但未结案的税务稽查工作,由上述新设稽查机构对口承接、延续办理。

  (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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