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高宝邵伯湖是全国第六大、江苏省第三大淡水湖,这里的资源保护关系着江淮生态大走廊的建设,对非法捕捞的犯罪分子进行审判,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将为湖区生态保护带来有力的保障。”11月28日上午,数百人聚集在扬州高邮市高邮湖运河西堤永久放流点,旁听了一起高宝邵伯湖特大电鱼案的审判,并现场见证了电鱼器具集中销毁,及500万尾鱼类的放流活动。

(原标题:特大电鱼案高邮湖边开审!10人获利5万被判赔152万)

高宝邵伯湖特大电鱼案高邮湖边开审 (来源:现代快报网)

现代快报讯 “判处10名被告人承担生态赔偿金152.44万元、本案渔业资源损失咨询费5万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11月28日上午,数百人聚集在扬州高邮市高邮湖运河西堤永久放流点,旁听了一起高宝邵伯湖特大电鱼案的审判,并现场见证了电鱼器具集中销毁,及500万尾鱼类的放流活动。因为在禁渔期内电捕鱼,10名被告人不仅需要承担巨额赔偿,还被判处有期徒刑。

特大电鱼案高邮湖边开审 10人获利5万被判赔152万

△庭审现场 检察院供图

审判

10人获刑还要巨额赔偿

2019年1-2月,在高宝邵伯湖禁渔期内,个体饭店业主高某与水产收购户谈某、渔民陈某、潘某等人商议,由谈某、陈某、潘某带领5名渔民,驾驶快艇,将长36.7米、高1.2米、网目为8厘米的电捕渔网沉入湖底,用12v电瓶、通过19600v逆变器把电压增大至220v,采用拉网的方法在高邮湖电捕鱼3次、邵伯湖5次,共计捕获鲤鱼、鲫鱼13140余斤,并出售给高某。

高宝邵伯湖庄台闸管理员李某明知高某等人是在禁捕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仍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开闸5次,每次收取过闸费600元。水产收购户王某明知鱼产品是非法捕捞,仍以每斤4元至4.6元不等的价格予以收购,收购总价为53000余元。

本案被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后,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所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了评估,确定总损失为152.442万元,其中含电捕渔获物的价值、被电击致死或伤害的其它鱼类损失、对鱼类繁殖的损失、鱼类饵料生物损害补偿。

“判处10名被告人承担生态赔偿金152.44万元、本案渔业资源损失咨询费5万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11月28日上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高某等人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高邮湖运河西堤永久放流点公开审判。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该案的刑事部分审理,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高某等九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也在高邮宣判,10名被告人分获9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现场

放流500万尾鱼,200多人观摩

扬州正式入冬,湖上风给庭审现场带来阵阵寒意,但参加旁听的众人却并未受到影响。随着法官的宣判,200多名旁听者无不为湖区渔业得到保护而深受鼓舞。

扬州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高宝邵伯湖是全国第六大、江苏省第三大淡水湖,这里的资源保护关系着江淮生态大走廊的建设,对非法捕捞的犯罪分子进行审判,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将为湖区生态保护带来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审判现场的旁听人员,分别来自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扬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长江流域及珠江、钱塘江流域二十多个省份渔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民事公益诉讼庭审结束后,他们还现场观摩了电鱼器具、非法捕捞网具集中销毁,及500万尾鲢鳙鱼、草鱼放流活动。

特大电鱼案高邮湖边开审 10人获利5万被判赔152万

特大电鱼案高邮湖边开审 10人获利5万被判赔152万

△ 准备放流的鱼类 检察院供图

看着一网网的鱼被放归湖中,一位从附近赶来的村干部告诉记者:“以前遇上电捕鱼往往是将犯罪分子判刑就结束了。如今要求他们通过买鱼放流进行赔偿,湖区渔业生态的损失也得到了弥补。”

庭审当日下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检察院的指导下,高邮市公、检、法机关和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牵头举办了“环高邮湖环境保护司法论坛”。来自沿湖各城市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代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法学专家等近百人,共同探索跨区域生态法律保护的新途径,并向沿湖城市和居民发出《保护高邮湖倡议书》,呼吁共绘高邮湖水清鱼肥的美丽画卷。

李超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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