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说到底就是用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度复杂性和系统性。出成果尤其是出高质量成果是前提,但仅有成果是不够的。突破成果转化这一多年困扰我国创新发展的难题,需要深究治本之策,强化全要素的协同创新。

“重学术、轻转化”“接不住、用不了”:科技成果转化堵在哪?

相关报告指出,目前我国仍存在部分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缺乏、有利于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满足转化需求高质量科技成果不足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享受税收优惠备案程序复杂,一线税务部门执行差异等导致政策难以落实,通过持股平台转化成果难以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缺乏专业化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人才,特别是既懂得成果转化,又具备法律、财务、市场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部分高校和院所的主管部门未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科研单位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多侧重论文发表、纵向科研项目等,导致科研单位“重学术、轻转化”;一些科研人员职称评审、项目申请等较少考虑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或权重很小,主要侧重于完成项目、发表论文等指标,使部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此外,科技成果多为实验室阶段成果,一般做到样机或初级产品阶段,大多不能“即时转化”,企业对科技成果“接不住、用不了”。

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启示1:据悉,中南大学5个合同金额超1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收益的70%奖励给科研人员;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奖励科研人员金额近2亿元。

启示2:据悉,西南交通大学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让科研人员享有职务发明的部分专利权。而在此之前,所有职务发明专利归单位所有。“改革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学校的专利申请量大幅上升。”

启示3:据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通过组建航天原点创客成果转化七剑客团队,将科研人员研发的设备精灵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了航天极创物联网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开启了航天央企首单科技成果量化“知本”投资的双创示范项目,实现了国有企业科技成果持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三权分离”。通过“成果知本券”和“内创业合伙人”机制,进行量化确权激励,把科技成果合法合规地分配给单位和成果创造人,回答了科技成果归谁的问题,有效缩短了成果转化周期,让成果增值和创新更有活力。

如何进一步让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迸发,成为摆在不少科技工作者面前的一道考题。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本上要依靠市场和社会力量。市场是配置资源最为有效的工具,特别是在科技成果转化要素众多的情况下,更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筛选可转化成果、判断技术成熟度的重要功能,发挥科技创业、创新服务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把成果拥有者、成果承接者等各方力量通过市场机制有机联结起来。

(作者系锡林郭勒盟科技局计划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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