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广含有商业广告的视频过程中

向网站编辑行贿650余万元

获得“推广”“置顶”等机会……

近日

巴中市检察院发布

首例打击网络“潜规则”案件

被告人黄玮强(化名)因触犯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汪某某等14名知名视频网站编辑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不等的刑罚。

2017年,恩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现黄玮强的账户流水金额巨大,进一步侦查发现,黄玮强曾在一家网站兼职做视频推广,结交了很多视频网站编辑,发现了其中的“潜规则”——给编辑送钱,让编辑推广他提供的视频,比如“置顶”、放在首页等。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黄玮强以较低价格为他人推广含隐形商业广告的视频,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优酷、爱奇艺、土豆、搜狐等网站的编辑行贿。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潘玢

这样的行为不仅降低了互联网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损害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甚至导致一些不良视频在互联网大肆传播,危害网络安全。用户推广带有广告元素的视频,应与网站洽谈合作。编辑私自收费推广的行为是“借权牟利”,剥夺了其他网络视频推广者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社会危害性很大。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新闻热线:0827-5188332 官方微信:巴中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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