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随办案检察官一起前往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督促整改现场,实地察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成果。

当看到该区官埠桥镇泉湖村斧头湖水域水上竹楼餐厅建筑正在被拆除时咸宁市人民监督员刘守明说:“公益诉讼有成效,八年水患一朝除。我为检察机关点一个赞。”

斧头湖是我省第四大湖泊,具有调蓄、灌溉、养殖、航运、城镇供水、生物栖息、调节气候、水质净化等天然功能。2011年5月,一个体户未经水利部门批准,擅自在该湖水域上修建竹楼餐厅,用于营利活动,影响湖泊水质及湖泊功能发挥

2018年7月,咸安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此情况后,遂启动监督程序。同年8月1日,该院向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10月12日,该水上竹楼餐厅未拆除和受到行政处罚,于是该院对水利主管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行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此期间,经该院督促和区水利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近日,该水上竹楼餐厅自动拆除行动终于启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权利和义务。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全社会都应该大力支持。”咸宁市人民监督员袁立新表示。

作者丨肖华  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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