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杭州上城区一证券公司门口,一女子持菜刀砍人,有两人受伤。

广发证券的温师傅表示,其中一个被砍的女子,遇袭后马上跑到物业办公室求助,求助时说自己已经怀孕了。

经初步调查,砍人者胡某某(女,39岁,杭州人,有精神病史),将两名证券公司的上班员工砍伤。经救治,两名伤者无生命危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伤者姓翁,不到30岁,怀孕20周,受伤部位主要为背部、颈部和头部后脑勺。翁女士的丈夫称,“她就是在路上好好走着,一个不认识的人就冲上来,话也没说,砍了她4刀。”

翁女士的同事雒女士说,“是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人,我到的时候她已经被控制住了。听(翁女士)说,那个人当时嘴里还在喊着‘我要杀死你们’什么的,精神好像有问题。”雒女士听说另外一个伤者后背被砍了4刀,手臂被砍了两刀。

11月12日上午11点58分,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官方微博 @平安上城 发布警方通报:

11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上城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称,位于秋涛路26号某商务楼的一证券公司门口有人持菜刀砍人,有人受伤。

上城区公安分局治安防控机动队及南星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会同驻地保安及时控制住嫌疑人,并将两名受伤女性群众送往医院救治。经救治,两人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调查,胡某某(女,39岁,杭州人,有精神病史)今早在途径秋涛路26号某商务楼下时,将两名证券公司的上班员工砍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实,精神病伤人事件每年都时有发生!

2017年4月1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一精神病院发生的精神病患者袭击他人并致人死亡事件,事件造成3名女性精神病患者死亡,一名女性精神病患者受伤。

2016年3月21日晚,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医院一名精神内科医生被病人连砍数刀,经抢救无效,于今天上午不幸去世。

2015年6月8日,河北沧州肃宁县发生特大枪击案,犯罪嫌疑人刘双瑞持枪行凶,致4死5伤,震惊全国。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赖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

2015年2月10日,被申请人危某因精神分裂症发病产生言语性幻听和被害妄想,持扁担击打双目失明的杨某,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8月30日凌晨,被告人王某在常山县辉埠镇家中用柴刀将母亲砍成重伤。常山县检察院于2015年1月16日向法院申请王某强制医疗,常山法院于1月26日决定对王某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涉暴力伤害,如何处罚?

对身边的精神病人,大家都是敬而远之,但是如果精神病人伤人或实施其他侵权行为,精神病人需不需要承担责任?谁来赔偿?精神病人如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由谁来负责呢?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除保护被监护人(精神病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外,还要承担因监护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可见,作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重大,一旦被监护人行凶伤及他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看管好精神病家人,既是自我保护的需要,也是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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