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兄弟三人因遗产继承引发纠纷,导致兄弟对簿公堂

因遗产继承引发纠纷,导致兄弟对簿公堂,10月18日,岭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成功挽回了双方行将破裂的亲情。

被继承人聂某亮与宋某芬是夫妻(均已病故),共同生育有三子一女,女儿聂某琼已出嫁广西藤县,长子聂某光、次子聂某华、三子聂某斌(已病故,其遗孀为黄某,生育有一个儿子聂某鹏)。

1993年被继承人聂某亮在自有的土地上建了一栋二层的砖混结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225㎡,主屋前面建有共4间砖混结构的用作厨房及杂物间,1994年竣工入住后,1998年聂某亮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1999年、2000年被继承人聂某亮与宋某芬相继病故后,由于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原件则由聂某斌保管着(现由黄某保管)。

在2017年春节期间,被告聂某光与原告聂某华夫妇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不同意原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割,并将原告的家具及生活物品抛到房屋外,原告聂某华遂诉至苍梧法院,要求与被告共同分割遗产,即登记在被继承人聂某亮名下的土地及房屋。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是兄弟关系,亲情血浓于水,岭脚法庭易法官传唤原、被告到法庭“背对背”、“面对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求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妥善化解该起纠纷。并多次与被告聂某光进行沟通,在向其宣讲有关法律规定的同时,亦对其进行亲情感化教育。经过易法官的悉心劝导,被告聂某光表示,其本意也不是将他们赶走,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一些矛盾,导致双方存在一定的误会。

最终经过易法官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渐渐打开心结,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聂某华、黄某与被告聂某光共同所有的房屋归被告聂某光所有,被告聂某光即时一次性支付补偿款36000元给原告聂某华、黄某。双方签字确认后,被告聂某光当即支付补偿款36000元给原告。

原、被告行将破裂的亲情得以成功挽回,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纷纷露出幸福的笑容,纷纷表示对办案法官的感谢!

法庭受理的虽然是“鸡毛蒜皮”的民事案件,但处理不当往往会导致“民转刑”,只有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矛盾,才能达到通过审理一案,温暖一方民心,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和谐的目的。

岭脚法庭的法官始终围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原则,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自己全部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司法为民”的事业当中。

来源:苍梧法院网

↓↓↓看完记得点赞评论,为我打call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