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前,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浙江“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近年来,安溪法院感德法庭结合辖区实际,创设“茶乡流动调解室”,邀请基层干部、人民陪审员、榜样茶农参与调解,设立“午间法庭”“周末法庭”,推行“上门调解”“预约开庭”等,实现群众诉讼不出门,基层矛盾不出村,为茶乡和谐注入强心剂。

茶乡流动调解室

一张茶几、几杯清茶,感德法庭的党支部书记、庭长王丁仕与原、被告相邻而坐,沏上一壶“安溪铁观音”,聊起了纠纷的起因。

吴某山、吴某明及其他亲兄弟共同拥有址在安溪县剑斗镇的房屋宅基地,1989年吴某明提议在该宅基地盖房,并口头约定份额。1990年该房建成,建房款57000元由吴某明先垫付,吴某山分担的15000元先后分三次交给吴某明。吴某明在未征得吴某山同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该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并拒绝承认吴某山对部分房间的合法权益。吴某山遂诉至本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的其中三间房间归其所有,并提出让吴某明将上述房间交还自己管理和使用。

承办法官王丁仕了解到诉争标的所在位置在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拆迁安置范围内,虽仅为个案,但随着前期拆迁工程的推进,该类型的案件可能呈现增长态势。加之原被告为亲兄弟,两人皆因中风行动不便,虽意识清醒,但尖锐的产权纠纷引发的激烈情绪将影响二人的身体健康。考虑该案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法庭决定采用“茶乡流动调解室”的方式,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此案。

王丁仕法官积极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依托“茶乡流动调解室”,与剑斗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来到被告家中,在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双方当事人成年儿子在场的情况下,为原、被告详细解读安置拆迁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并找准切入点,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说理教育和法律释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双方能珍惜五十多年的兄弟感情,放下眼前的利益纠纷,各退一步、重归于好。

经各方反复、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明于2018年6月20日前支付给吴某山人民币57000元。吴某山自愿放弃全部诉讼请求,不再就诉争房屋及相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向吴某明主张任何权利。

原告向承办法官握手致谢▲

法者,定分止争也。“枫桥经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坚持以群众路线统领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提供重要保障,是全国政法和综治系统的一面旗帜。安溪法院将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泡好“司法功夫茶”,就地化解矛盾,让司法春风吹入茶乡百姓家。

来源:安溪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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