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5 10:2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俞帅锋

为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近日,我县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

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两者各司其职、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不可替代。构建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同机制,统筹协作、整合联动、共享资源、共促互补,实现既分工又协作、互为一体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大格局,最大程度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对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提出,我县将规范内部审计制度,建立风险防范清单督导制度,统筹编制审计计划,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审计,建立内部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工作的协同。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协同机制实施工作,把协同机制实施工作作为推进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进与国家审计的协同机制。

我县还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报送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工作指导等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县审计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的联系,强化对风险防范清单审计方式的指导,并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协会的平台,加大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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