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亏、大股东违规担保、存破面退市风险.....是天广中茂(002509)当下的写照,负面接连不断的天广中茂也开启自救之路。5月5日晚间,天广中茂相继发布引入战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股东增持等一系列利好消息。不过,在相关公告公告披露不久后,天广中茂便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其是否意在通过利好拉抬股价来规避面值退市的问题被关注。

引入战投+合作+股东增持三重利好叠加 深交所:天广中茂此举规避面值退市?

具体来看,天广中茂股东陈秀玉、陈文团将合计持有的公司4203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泽投资”)。《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铭泽投资合计拥有天广中茂42039万股的表决权,占天广中茂总表决权比例的16.87%,为天广中茂单一第一大股东(不含一致行动人)。

基于对天广中茂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通过增持发挥股东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北京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融资本”)及全资子公司铭泽投资以及关联公司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天广中茂股票不低于总股本的1%。

据了解,今年2月18日,天广中茂债权人郑州蕴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天广中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提出对天广中茂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协议签署日,泉州中院尚未受理对天广中茂的破产重整申请。

在增持计划前,铭泽投资、尚融资本还与天广中茂股东陈秀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参与天广中茂的重整投资。《战略合作协议》包含尚融资本、铭泽投资向天广中茂提供流动性支持,协助天广中茂剥离园林资产、保留和拓展现有消防主业、稳定食用菌产业等合作内容;《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框架性协议,不作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投资承诺;尚融资本、铭泽投资应在《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1亿元的诚意金。

“本次引入尚融资本及铭泽投资作为战略合作方,有利于推动公司后续解决相关债务问题的进程,改善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着长期积极的影响”,天广中茂如是说。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天广中茂说明上述合作内容是否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不可撤销承诺,该《战略合作协议》是否属于对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该《战略合作协议》不作为投资承诺的前提下,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陈秀玉及陈文团表决权委托的详细原因和目的,铭泽投资接受表决权委托前是否已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是否符合商业逻辑的问题被重点关注。

陈秀玉及陈文团目前合计持有天广中茂42039万股股份,其中92.77%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深交所要求天广中茂结合陈秀玉及陈文团在股份锁定和减持方面所作出的承诺、股票质押等事项,自查并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需要注意的是,天广中茂的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4个交易日对天广中茂至关重要。天广中茂抛出多个利好消息,避免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的意味更浓。天广中茂需对深交所提出的“本次同时披露《表决权委托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等信息,是否属于滥用表决权委托、恶意拉抬股价以规避面值退市”的问题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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