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有很多潜规则,其中有一条就是我可以污蔑你造谣你,但你不能反驳,更不能起诉我,否则你就是破坏娱乐圈的规矩。比如之前有个女的造谣胡一天,后来出来道歉说她受到他人蛊惑唆使,但是她并没有被追责,更不要说追究她身后之人了。又比如于正手下艺人赵弈钦被前女友威胁,微信中谈话内容在小编看来就是肆无忌惮的涉黑,最后于正亲自出场跟那女的撕才使得赵弈钦逃过一劫,于正的手段说白了也就是与其你动手,不如我提前引爆,但还是没有追责那女的。成龙为什么说百年后才敢公布娱乐圈黑幕,而不是现在?等等。为什么以成龙这种级别的都会这样?值得我们深思。

究其原因就是各方利益集团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天的受害者说不定就是当初迫害别人的人,追究到底的结果极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说白了如果娱乐圈中的任何一个人要揪住一个职黑组织者,就有可能意味着他在对抗整个娱乐圈。

  1. 对于造谣的组织者为什么不追责?可能形成了职黑团队,娱乐圈内的恶性竞争有没有导致很多利益集团勾结这些职黑团队去造谣打击竞争对手?圈内有多少利益集团参与了这种事?当绝大部分利益群体都参与了,那么就形成了法不责众的现状,那么自然无法追责职黑的组织者。

  2. 有没有职黑团队利用相关潜规则敲诈勒索他人?如果有,那就不是职黑而是涉黑。

  3. 有关部门想整顿职黑并追责到底时,有没有人以影响行业经济、多人失业会造成社会不稳等原因进行阻挠?如果有,那就涉嫌腐败,涉嫌充当保护伞。

最后,小编还是想呼吁有关部门不要让娱乐圈成为法外之地,不要让潜规则成了明规则,整个社会中没有独立的行业,娱乐圈不可能对社会其他层面没影响,不能因为追求眼前的娱乐圈经济稳定而忽略社会长期的稳定,如果没有那么多职业营销号和职黑进行拉踩,会短短几年使得娱乐圈变得如此诡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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