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男子因非法持有枪支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三十多年前,段某某的父亲制作了一把用火药发射钢珠的土枪,用于打野兔、野鸭子来改善生活。十几年前,段某某的父亲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将家中这支土枪交给儿子段某某去上交给政府。段某某没有听从父亲的安排,私自将这把土枪藏在了家中。今年9月,段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的事情被知情群众举报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段某某的家中将该枪支依法查获。

检察官提示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出品:银川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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