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邹碧华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2019年辽宁省直、市直事业单位转公务员考试的公告即将发布,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下旬到6月上旬,对于正在备考的考生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应该就是试卷的话题是什么了。其实,辽宁考试的题目往往具有比较强的连贯性,之前的乡镇、县(市)区转编考试的话题分别是“公务员的铺路石精神”和“公务员的底气”,都是和基层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密切相关,因此,在备考时,侧重点可以放在“公务员理想信念”等话题上,这样可以事半功倍。下面,给大家列出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各种场合谈到的“时代楷模”,以备复习时候参考。

个人简介

邹碧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去世,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主要事迹

邹碧华同志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编写《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开设个人微博,参与法官培训教学,被称为法律界的“燃灯者”。他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来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牢记宗旨、为民奉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高尚情操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公正无私,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敢啃硬骨头,乐于作奉献,认真履行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华图教育 于茂盛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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