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收费站一货车竟载有32吨爆炸性危险品!

来源丨晋城交通广播、FM880山西交通广播

近日

泽州收费站一货车司机在接受检查时

竟被查出

车上载有32吨具有爆炸性的危险品!

2018年8月12日15时30分左右,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民警在晋济高速公路泽州收费站对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J098XX号的重型货车行驶缓慢,驾驶员神情紧张、目光躲闪,民警感觉这辆车可能存在问题,遂立即将其拦停并进行全面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辆车的行车证显示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但实际上该车车辆外观跟普通重型货车一样,没有有任何危化品运输警示标志。

当民警询问驾驶员车上装载何种货物时,驾驶员告知民警是一种化工原料,好像是硝酸铵,并向民警出示一张汽车运输回执单。民警在对车上所载货物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车内拉载大量印有硝酸铵字样的袋子,总计32吨。

由于此案涉及治安案件,当天下午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将案件移交至辖区晋城泽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提到“硝酸铵”大部分人想到的是化肥

会觉得不就运个“化肥”嘛

小编今天给大伙科普一下

你就知道“硝酸铵”的厉害了

堪称“炸药”一点儿不为过

相关知识扩展

硝酸铵简历:

硝酸铵(NH4NO3)是一种铵盐,呈无色无臭的透明晶体或呈白色的晶体,极易溶于水,易吸湿结块,溶解时吸收大量热。受猛烈撞击或受热爆炸性分解,遇碱分解。主要用作肥料及工业用和军用炸药,并可用于杀虫剂、冷冻剂、氧化氮吸收剂,制造笑气、烟火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第一类(爆炸品)第一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1082号,具有爆炸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也具有危害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生命不能重来, 安全没有侥幸

希望危化品运输车

都能按规定悬挂标识

给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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