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工会互助会)收到了一封职工家属送来的感谢信,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在你们的爱心帮助下,41203元互助金减轻了我们一家很大的经济压力!请让我向你们说一声谢谢,以表达我最诚挚的感谢,你们的关怀为我们一家度过眼前的难关重燃希望!”

送来感谢信的是兰州生物药厂职工许静(化名)的亲属,7月初,许静被确诊患上肺癌,本是一次因身体不适进行的体检,却得到了几乎最坏的结果,在治疗过程中,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几乎让这个家庭喘不过气。两次的住院治疗费就接近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要承担8157元,但这只是开始,后续的每次化疗花费都不会低于2000元,正在全家一筹莫展时,工会互助会分两次将41203元互助金通过网银系统打到了许静的医保卡银行储蓄账户上,这笔互助金不仅解决了他本人和家庭的燃眉之急,也为后续治疗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

许静只是全省20.66万名参加“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受益职工中的其中一员,截至目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兰州办事处已为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10.24万名职工支付互助金7722万元,在这些职工患病住院后为他们送去了工会组织的关爱和帮助,也为他们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内容是:保障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交纳互助费兰州地区分别为:130元、170元、210元,兰外地区分别为:110元、150元、190元,(只能选择一种金额缴费参加)。

参加这项活动的保障待遇:一是城镇职工承担的起付标准以下由职工自己承担的部分(门槛费),兰州地区第一次住院按三、二、一级不同类别的医院分别按300元、220元、160元支付互助金,兰外地区第一次住院按40%支付互助金且不高于300元,第二次住院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互助金。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第一次住院按70%支付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40%支付互助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一个保障年度内,可给付两次互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不超过6000元。三是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患上本活动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以按缴纳会费的档次领取13000元、26000元、39000元的互助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