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七日是我国传统节日七夕节,又称乞巧节。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民间节日,它源于中国传统历法中的重日为节习俗,同时结合了古代的星宿崇拜,形成了以妇女乞求智巧为主要文化内涵的节日民俗,后来又被赋予了牛郎、织女相会的美丽神话传说而使其成为象征爱情的节日。

关于七夕节的起源有多种说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起因是,在中国传统历法中,有重日为节的习俗,如正月初一春节、二月二日中和节、三月三日上巳节、五月五日端午节、六月六日天贶节、九月九日重阳节、十月十日天宁节等,因此七月七日乞巧节也是属于重日设节。

七月七日在发展成为节日的同时,又结合了人们对自然星宿的崇拜。早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人类就产生了对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的崇拜。七夕节祭拜的牵牛、织女星,远在商周时期就有了记录。《诗·小雅·大东》载:“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

最初人们认为牵牛、织女二星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有重要影响。《淮南子·天文训》载:“(牵牛星)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乱。”《史记·天官书》注引唐人张守节《正义》也曰:“牵牛为牺牲,亦为关梁。……占:明大,关梁通;不明,不通,天下牛疫死,移入汉中,天下乃乱。”

织女星也很神秘,司马迁说:“织女,天女孙也。”张守节注曰:“织女三星,在河北天纪东,天女也,主果瓜丝帛珍宝。占:王者至孝于神明,则三星俱明;不然,则暗而微,天下女工废;明,则理,大星怒而角,布帛涌贵;不见,则兵起。”

在此,牵牛星已经具有农耕社会生活的象征;织女星则被看作是人间女工兴废的标志。所谓男耕女织正好代表了传统自然经济社会里典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此,在七夕节形成过程中,先民们又将对自然天体星辰的崇拜与人类社会的生产与生活联系在了一起。

与此同时,民间开始流行“牛郎织女”的爱情悲剧传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战国时代秦简《日书》甲种第一五五简记录“取(娶)妻”忌日云:“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三弃。”

另一简文(三背壹)也云:“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吴小强《秦简日书集释》,岳麓书社,2000,108、113页)以传说中的牵牛娶织女的爱情悲剧发生日子为婚嫁禁忌,这说明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有关“牛郎织女”的民间传说故事。

到秦汉时期,关于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继续在民间流传。在汉末流传的《古诗十九首》中就有一首描写道: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此诗包含有牛郎、织女隔河相望却不得相见等爱情故事要素。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完整的牛郎、织女传说已经形成,并且正式和七月七日相结合,如牛郎、织女为夫妻,两人隔银河相望,每年七月七日夜相会等情节。

晋人傅玄《拟天问》就说:“七月七日,牵牛、织女时会天河。”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也说:“七月七日,为牵牛、织女聚会之夜。”吴均《续齐谐记》还提到织女嫁牛郎与七夕相会的传说:

桂阳成武丁,有仙道,常在人间,忽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诸仙悉还宫。吾向已被召,不得停,与尔别矣。”弟问曰:“织女何事渡河?去当何还?”答曰:“织女暂诣牵牛,吾复三年当还。”明日失武丁,至今云织女嫁牵牛。

关于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明人冯应京《月令广义》卷十四《七月令》初七日引《小说》曰:

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相会。

此条在明人陈耀文《天中记》卷二也引作《小说》,文字相同。一般认为,此《小说》,即南朝梁殷芸《小说》,但该书久已佚,今人辑本中并无此条。又明人颜文选为唐人骆宾王《骆丞集》作注时,在卷二注引南朝梁任昉《述异记》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清康熙时官修《佩文韵府》卷二六牛字“牵牛”条下又引作《荆楚岁时记》(今本无)。

后来在民间传说中,牛郎变成了一位勤劳朴实的农夫,织女则是一位偷偷下凡嫁给牛郎的美丽仙女。两人婚后相亲相爱,男耕女织,生儿育女,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后来,玉帝得知此事,恼羞成怒,派王母娘娘强行接回织女。牛郎闻迅,携儿女追赶织女,王母见状,遂拔出银簪划银河为界,将二人生生分开,隔河相望,只有在每年七夕才可相会一次。

相传,每年七夕之夜,牛郎、织女相会之时,灵鹊就会飞来搭成鹊桥,使隔在银河两边的牛郎、织女渡河相会。唐人韩鄂《岁华纪丽》卷三《七夕》注引《风俗通》云:“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唐诗也有相关的吟咏,赵璜《七夕诗》:“乌鹊桥头双扇开,年年一度过河来。莫嫌天上稀相见,犹胜人间去不回。”讲的就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悲欢离合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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