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3日下午,治安大队民警在县城文乡东路一无名店内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抓获涉黄违法人员付某强、何某(女),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行政处罚。4月20日晚上,黄陂派出所民辅警对辖区足浴场所开展日常检查,在某足疗店现场查获涉黄人员钟某璐和吴某兰(女),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行政处罚,对某足疗店依法进行查封。

近日,宁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快速捣毁一卖淫窝点,抓获4名涉黄违法犯罪人员。

4月26日,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宁都县梅江公园某单元有一卖淫窝点。接报后,治安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在多次侦查后于4月29日上午实施抓捕,抓获卖淫女胡某娣和容留卖淫犯罪嫌疑人廖某明。

经查,廖某明租用梅江公园某单元一楼一店面经营性用品。因房主长期在外,廖某明以帮助房主出租房屋及收房租的方式获取房主信任,后以高于房主给定的出租价格将该栋房屋的二楼、四楼、五楼租给卖淫女唐某、胡某、谢某卖淫,从中挣取租金差价。此外,廖某明还通过电话及短信的方式为卖淫女胡某娣通风报信,帮助胡某娣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明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黄人员胡某娣(女)、李某(男)、刘某(男)3人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4月份以来,宁都县公安局查处涉黄案件11起,抓获29人。其中刑事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案件10起,行政罚款19人,行政拘留9人。

4月27日,长胜派出所民辅警快速出击,在长胜圩镇冸某华家现场查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肖某勤(女)和钟某禾。经依法调查,公安机关依法对钟某禾、肖某勤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容留卖淫的冸某华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

4月24日下午,梅江派出所民警在县城梅江公园对面的某土菜馆隔壁抓获涉黄违法人员刘某华(女)、刘某慧。经依法调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慧处罚款五百元处罚,对刘某华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4月23日下午,治安大队民警在县城文乡东路一无名店内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抓获涉黄违法人员付某强、何某(女),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行政处罚。

4月20日晚上,黄陂派出所民辅警对辖区足浴场所开展日常检查,在某足疗店现场查获涉黄人员钟某璐和吴某兰(女),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行政处罚,对某足疗店依法进行查封。

有人利用微信卖淫嫖娼,也被公安机关查获。

2020年4月27日,会昌西江派出所民警按照工作部署,对辖区各类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清查整治。

在清查至一家宾馆时民警发现,该宾馆内有两女一男神色慌张,而面对民警的盘查更是吞吞吐吐。

随后民警在盘查过程中,其中两人欲盖弥彰想借口上洗手间将手机藏匿,却被民警识破。民警检查发现,几部手机内均存在可疑转账及对话记录,但三人无法自圆其说。

最终,民警将三人带至公安机关。经过民警询问调查,三人最终承认了自己多次通过微信约定价格、地点,并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事实。

目前,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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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都治安大队、平安会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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