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的胡先生收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他被人告了。而事情的起因,竟是因为半年前他驾车路遇一起交通事故,自己好心帮忙拨打110报警引起的。

胡先生今年三十三岁,户籍连云港市海州区。今年上半年的某天,胡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路过盐城大丰S303省道一红路灯路口时,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货车发生侧翻。胡先生于是就停车拨打了110电话,打完电话之后,胡先生就驾车离开了。

过后,交警联系到胡先生,说当时翻车的车主董某某已经死亡,让胡先生配合调查。经过几天调查,交警给出结论:董某某的车与胡先生的车未发生碰撞,事故原因无法查清。

本来,胡先生以为事情到这里该结束了,但那起事故的当事人家属联系到胡先生,要求胡先生赔偿。胡先生认为自己只是好心帮忙报个警,无需对事故负责。但对方家属质疑:如果和你没关系,你为什么要报警呢?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近日,事故死者家属将胡先生告上法庭,提起了索赔诉讼。唉,这事还真难说清楚!如果胡先生确实是被冤枉的,那就真让人寒心了。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