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巴中市政府四届第85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了

  《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

  (下简称《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件

  实行一案一奖

  每件给予举报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据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举报“黑车”的范围为

  巴州城区和兴文城区

  举报人可通过

  电话(短信)、微信、来信来访

  等方式进行举报

  具体方式

  电话举报:12328

  来信来访举报:巴中市打击巴城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巴州区状元桥街346号2号楼105室,邮政编码: 636000。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件

  举报人应在接到交通执法机构通知

  60日内领取奖金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

  如实提供

  个人身份信息、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告知被举报人涉嫌从事或变相从事

  非法出租汽车客运的

  基本事实、车辆牌照等信息

  并提供相应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有效证据材料

  履行协助查实所举报的

  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行为的义务

  此外

  《暂行办法》明确

  受理举报的交通执法机构及案件经办人员

  应当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

  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举报人

  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将依法严肃查处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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