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7日電 深交所7日就股票期權試點相關內容發佈10條公告,其中,《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下稱《交易規則》)明確,股票被選擇作爲合約標的,應滿足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日均持股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等5大條件。

深交所網站截圖

《交易規則》中深交所明確,股票被選擇作爲合約標的時,應符合5大條件:屬於深交所公佈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的日均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日均波動幅度的3倍;最近6個月的日均持股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深交所還規定,期權合約到期日爲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該日爲國家法定節假日、深交所休市日的,順延至次一交易日。期權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和行權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順延的,最後交易日和行權日隨之調整。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股票期權試點初期收費事項的通知》中,深交所明確,期權交易經手費爲每張1.3元。此外,暫免收取賣出開倉交易(含備兌開倉)的相應交易經手費。期權經營機構可以參照本通知規定,對客戶賣出開倉交易暫免收取相應交易佣金。同時,暫免收取期權業務相關的交易單元流量費。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可以根據期權試點開展情況,調整相關費用的收取。

另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持倉限額管理業務指引》中,深交所表示,投資者單個合約品種權利倉持倉限額爲5000張、總持倉限額爲1000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爲10000張。個人投資者買入金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產餘額10%與證券賬戶過去6個月日均持有證券市值20%的較高者。

《關於股票期權程序化交易管理的通知》中深交所提出,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建立程序化交易接入管理制度,明確客戶進行程序化交易的相關要求和管理機制,對客戶進行程序化交易實行嚴格的接入和認證管理。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股票期權業務規則及指南發佈後,將正式啓動期權經營機構交易權限開通、結算參與人賬戶開立及投資者開戶等工作,併發布做市商名單。希望期權經營機構繼續做好準備工作,規範有序組織投資者開戶,參與全網測試,積極開展投資者教育和培訓工作。

下一步,深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會同市場各方,精心籌備、緊密協作,紮實做好各項業務和技術準備,確保深市股票期權平穩推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更好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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