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广东将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强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努力破解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政策阻碍,推动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激发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源动力。记者了解到,广东将落实港澳台居民考取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规定,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清理和规范进校园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社会性事务。

南都讯 记者贺蓓 4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会,通报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强师工程”工作进展,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记者了解到,广东将落实港澳台居民考取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规定,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清理和规范进校园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社会性事务。

严肃查处教师失德失范行为

记者获悉,推进会对下一步教师队伍工作进行部署。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上,广东将深入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师德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师德档案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严肃查处教师失德失范行为,对于屡教不改、屡禁不止,敢于触碰高压线、红线、底线的,必须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

广东将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提升教师培养学历层次,扩大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推进落实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政策,为地方精准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紧缺学科教师。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和“三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教师专项支持计划,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对口帮扶工作。

同时,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教师发展中心专业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加快推动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建设规划完成60%的建设任务。以教师发展联盟等为平台,集聚各方资源,推动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发展。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推进实施分层分类开展教师专业培训。加强中小学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工作,适度扩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的培养规模。建立健全骨干教师(校长)、卓越教师(校长)、教育家型教师(校长)递进式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名教师、名校长、培训专家工作室的带动作用。

落实港澳台居民考取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

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广东将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强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努力破解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政策阻碍,推动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激发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源动力。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落实国家关于教师编制的各项政策要求,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教师周转编制,推进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推动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师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鼓励和支持各地各校采取面试+笔试、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方式招聘教师,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

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修订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落实港澳台居民考取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政策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工作负担,清理和规范进校园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社会性事务,加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优化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环境,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舒心从教。

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

同时,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广东将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入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指导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落实教职工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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