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除了于阗当地使用的汉文文书或胡汉双语文书外,唐朝官文书制度对于阗语文书的影响如何是我们更为关心的问题,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敦煌出土的P.5538号正面于阗语文书。我们之所以选取于阗作为考查对象,是因为不仅在传世的汉文史料中有关于此国的许多资料,而且更重要的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今和田地区的许多古于阗王国的遗址和敦煌藏经洞中,发现了大量的用于阗本民族的语言——于阗语所写的公私文书、佛教典籍,以及一些同时出土的汉文文书,它们具体地反映了唐宋时期于阗王国的真实面貌,使我们可以进行较龟兹、疏勒、焉耆等塔里木盆地其他绿洲王国更为系统的研究。

在古代中西文化交往过程中,除了显而易见的丝绸、香料等物质文明的双向交流之外,精神文明的交流也持续不断。精神文明的交流往往较物质文明的交流缓慢,但一旦被另一方接受,其影响则更加深远。

在这方面,人们过去强调的主要是佛教、祆教、摩尼教、景教的东传及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而中国文明的西渐则较少受到重视。张广达先生在《论隋唐时期中原与西域文化交流的几个特点》一文中,阐明了中原文明对西域的强烈影响,并探讨了唐朝文化西传最远到达何处以及影响的深度如何等问题。

本文就是在张先生这一理论性论述的启发下,对唐宋时期西域南道大国于阗吸收中原文化问题的几点考查。

我们之所以选取于阗作为考查对象,是因为不仅在传世的汉文史料中有关于此国的许多资料,而且更重要的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今和田地区的许多古于阗王国的遗址和敦煌藏经洞中,发现了大量的用于阗本民族的语言——于阗语所写的公私文书、佛教典籍,以及一些同时出土的汉文文书,它们具体地反映了唐宋时期于阗王国的真实面貌,使我们可以进行较龟兹、疏勒、焉耆等塔里木盆地其他绿洲王国更为系统的研究。

一、唐宋时期于阗历史的概述

隋末唐初,突厥汗国霸有西域,于阗一面向突厥称臣纳贡,一面向中原王朝遣使朝献,而且在贞观十三年(639)遣子入侍于唐朝。贞观十八年,玄奘从印度取经回国,在于阗逗留,受到于阗官府的款待并护送入唐境。二十二年,唐军攻占西域北道大国龟兹。明年,唐将薛万备率兵至于阗,于阗王伏阇信随之入朝,被唐高宗封为右骁卫大将军后还国。

显庆三年(658),唐朝最终大败西突厥,掌握了西域各国的宗主权,并将原在西州境内的安西都护府移至龟兹,下设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镇,于阗成为丝路南道最重要的军政统治中心。

此后,吐蕃势力进入西域,联合西突厥余部,于显庆四年、龙朔三年(663)和麟德二年(665),三次进攻于阗,唐朝均派兵救援。但此时安西四镇的镇防体制尚不完善,咸亨元年(670),吐蕃攻占于阗、龟兹等地,唐朝只好罢安西四镇,撤回安西都护府。

上元元年(674),于阗王伏阇雄击走吐蕃,亲自入唐。唐朝以于阗为毗沙都督府,下辖十个羁縻州,任命伏阇雄为都督。此后,西域各国又渐次归唐,唐蕃争夺西域的战争主要在碎叶、疏勒一带展开,于阗战事略少。垂拱初,吐蕃再次攻占于阗等安西四镇。至天授三年(691)初,于阗王伏阇雄死,唐封其子瑕(一作豎)为于阗王。长寿元年(692)十月,唐复置安西四镇,并发汉军三万人驻守西域,由唐军将镇守使统领,增强了安西四镇抵御外敌的能力。

此后,除开元十三年(725)于阗王尉迟眺曾勾引突厥图谋叛唐,很快被安西副大都护杜暹派兵擒杀外,于阗一直在唐朝势力范围之内。天宝中(749年前后),于阗王尉迟胜入唐进献名玉良马,玄宗以宗室女嫁之,并授右威卫将军衔,兼毗沙府都督。归国后,尉迟胜与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合力击播仙(今且末)、萨毗(今若羌一带)境内的吐蕃军队,取得胜利。

十四载(755),安禄山起兵叛乱,尉迟胜闻讯后,让其弟曜摄国事,自率兵五千赴中原救难,乱平未归,终老长安。乾元三年(760),唐朝授尉迟曜同四镇节度副使,掌本国事。此后,中原多故,无暇西顾,尉迟曜率当地民众和唐朝镇守军一起,一直坚持到贞元六年(790),终于被吐蕃攻占。

吐蕃并未断绝于阗尉迟氏王统,而是仍以类似唐朝的羁縻形式统治其地。吐蕃驻军以于阗都城北部神山堡(今麻扎塔格)为中心,这样北可以抵御南下之回鹘大军,南可以指挥控制于阗国王。

9世纪中叶,吐蕃内乱势衰,于阗大概在842年吐蕃赞普朗达磨被杀以后不久即获独立,尉迟氏得以独立掌握政权。10世纪初叶开始,于阗和敦煌的沙州归义军政权密切交往。912年,尉迟僧乌波(Viśa’ Sambhava)继位为王,取汉名李圣天,年号同庆;后娶沙州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女为王后,双方往来频繁,于阗使人也进而经瓜沙前往中原王朝进贡。后晋天福三年(938),晋高祖遣张匡邺、高居诲等出使于阗,册封李圣天为“大宝于阗国王”。此后,于阗与中原王朝和敦煌官府往来更加密切,常有大批于阗使人逗留敦煌。

北宋初,于阗使臣、僧人先后数次入宋进贡。乾德四年(966),李圣天之子从德太子也入朝宋廷,翌年归国,即位为王,名尉迟输罗(Viśa’ Śūra)。自970年前后开始,信奉伊斯兰教的疏勒黑韩王朝,东向进攻于阗佛教徒,战争持续了三十余年,黑韩王朝终于在11世纪初占领了于阗,尉迟家族统治的于阗佛教王国至此最终灭亡,于阗开始进入伊斯兰文化圈,其原本操伊朗语的塞种居民也逐渐突厥化,于阗语渐渐被回鹘语(维吾尔语)同化。

从以上的唐宋时期于阗历史的概述中可知,自显庆三年(658)设于阗镇,于阗才真正处于唐朝的直接统治之下,但因为吐蕃对西域的争夺,于阗在唐蕃间几度易手,唐朝在此牢固站稳脚跟是长寿元年(692)再设四镇以后,原因是武则天采取了一项重要的措施,即发汉兵三万人镇守四镇。汉军出镇西域地区,不仅增强了安西四镇抵御外敌的能力,而且对西域诸绿洲王国的政治、军事、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各镇镇守使例由唐将出任,他们率领汉兵镇守当地,必然与当地官人、居民接触交往,因此,这些唐朝兵将自然而然地成为唐朝军政制度的传播者。

目前所知曾任于阗镇守使的人有张怀福、高仙芝、杨和。据敦煌写本P.2005《沙州图经》卷三张芝墨池条,张怀福在开元二年(714)九月前后,任“游击将军、守右玉钤卫西州蒲昌府折冲都尉、摄本卫中郎将,充于阗錄(镇)守使、敦煌郡开国公”,他出身于敦煌大族墨池张氏(又称北府张氏、清河张氏),据云是东汉草书圣人张芝的后代。高仙芝本高丽人,自幼随父从军西域,后得四镇节度使夫蒙灵詧赏识,大约在开元中期,被任命为于阗镇守使。高仙芝后来升任为四镇节度使,他虽然是出身高丽的蕃将,但却是在唐朝长大成人的。

杨和的事迹见杨炎撰《四镇节度副使右金吾大将军杨公神道碑》:“公名和,字惟恭,河东人也。为高祖骠骑之曾孙。大父讳言,隋朝散大夫,国士经术之奥,高论上庠。……考讳楷,河州大夏县令。……〔杨和〕自武卫将军、四镇经略副使,加云麾将军,兼于阗军大使……又迁金吾大将军,四镇节度副使。”从以上可知其中张怀福与杨和或出自名门望族,或出自经术仕宦之家,他们之任职于阗,对于中原文化的传播一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吐蕃对于阗的统治,并未彻底改变于阗王国原有的行政体制,汉文化的影响也得以继续下来。9世纪中叶于阗独立后,特别是到了10世纪,于阗重新与中原王朝有了往来,并且和沙州归义军政权往来十分密切,中原文化又直接影响到了于阗。

二、唐朝地方行政与官制的影响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在制度方面,它系统总结了汉魏以来的各项制度,形成一整套极为完善的律令制度,并以律令格式等法律文书形式,严密地规定下来,因此被称之为律令制国家。在文化方面,唐朝继承了传统的汉文化,并且有选择地吸收了外来文化的某些要素,把它们融汇于传统的汉文化之中,使唐朝的文化表现出异彩纷呈的景象。

这种融汇贯通传统与外来文化而形成的唐朝文化,又以极大的影响力向外扩张。人们常常只举朝鲜、日本、越南受唐朝影响而形成的所谓东亚文化圈,事实上,中亚地区许多归属于唐朝的西域王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唐朝文化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没有像东亚诸国那样继续下来,而是被后来进入西域的伊斯兰文化和浩瀚的沙海所掩埋。

中原文化对于阗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限于资料,我们主要从制度和佛教文化两方面著眼。作为唐朝文化代表的律令制度,可以通过于阗的官制、行政和文书制度等方面看到其影响。

《旧唐书》卷五《高宗本纪》载:“上元二年正月丙寅,以于阗为毗沙都督府,以伏阇雄为毗沙都督,分其境内为十州,以伏阇雄有击吐蕃功故也。”[9]随着羁縻府州的设立,唐朝的地方官制也随之引入于阗。《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羁縻州条记:“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

又《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庭州条有所补充:“以其大首领为都督、刺史、司马,又置参将一人,知表疏等事。”伏阇雄的毗沙都督衔,又见于乾陵石人像。史载天宝中授尉迟胜为毗沙府都督。其他有关于阗王的资料中未见此称,但于阗既立为一个都督府,都督自然由历代于阗王世袭担任,史籍不载,不过是书缺有间而已。

毗沙都督府下属的十州名,《新唐书·地理志》注阙。我们有幸通过和阗地区出土的汉文和于阗语文书,得知两个州的一些具体情况。

现藏英国图书馆(The British Library)的M9号汉文文书,系20世纪初出土于和田东北沙漠中的丹丹乌里克遗址,内容为《唐大历三年(768)三月廿三日六城质逻典成铣牒》,后署“六城质逻刺史阿摩支尉迟信(?)”名。又同馆藏编号为Balaw.0160的汉文文书《唐大历七年(772)纳布条记》第2行,有“刺史阿摩支尉迟□□”的署名。

“阿摩支”是于阗文āmāca的对音,来源于佛教梵文的āmātya-或amātya-,原意为国王的亲信顾问,在于阗用为一种荣誉称号。“刺史”无疑是羁縻州的首脑,两处刺史均出自王族尉迟氏,正符合唐制所规定的“皆得世袭”。

“刺史”一名系为一州之长,因此也常出现在于阗语文书中,即用音译作tsīṣī或tcīṣī。前一种拼法见现藏瑞典人种学博物馆(EthnographicMuseum)的Hedin 1、Hedin 3背、Hedin 11、Hedin 12、Hedin 13、Hedin 20、Hedin 45等号文书。其中Hedin 20开首部分作:[ka]ja 22mye haḍai vā miṣḍām ḡyastänaparau ā tsīṣī spāta sudārrjāṃ vara,意为“二月廿二日,圣天传下敕令予刺史萨波苏达踵”。

于阗文的“圣天”一词是于阗王的代称。另外,Hedin编号文书的出土地是今和田东北老达玛沟一代,即上文提到的六城质逻州所辖范围之内。这里的刺史也和上述《大历三年典成铣牒》中的刺史一样,都是质逻州的刺史。

据此可以确知,于阗文的“刺史”一词的含意与汉文全同。后一种拼法见英国图书馆藏的M.T.c.0014、M.T.c.0018、M.T.00489等号文书。其中M.T.c.0018残文书云:salī tcahaura māśta rrāhaja haḍāhaṣṭūsa hvaṃna rrāda viśa’ kīrtta ttya tcīṣī āmāca ṣṣau viśa’ rakasal[y]a(后残)。“于阗王尉迟稀帝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于此刺史阿摩支执政者尉迟洛伽之年(后残)。”

“刺史阿摩支尉迟”与上引两件汉文文书正同,但此件出土于和田正北方的麻札塔格(Mazār Tāgh),唐代称作神山堡,这里与上述文书出土地六城质逻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划,这位刺史当是这一地区的行政首脑,可惜州名目前尚不得而知。

都督、刺史之下的长史也见于于阗语文书。Hedin 18号文书提到六城地区的长史,于阗文写作cāṃ-ṣṣī。另外,Balaw. 0154号文书第14行,也提到长史,写作cāṃ-ṣī。从两件文书的内容看,此处的长史应是当地的胡人担任的,属于羁縻州的职官体系中的一员。与此同时,我们还在Hedin 24号汉文于阗文双语文书的汉文部分,看到“判官兰王府长史富惟谨”的署名,此“判官富惟谨”又见于Hedin 15、Hedin 16、Dumaqu C、Dumaqu D等件双语文书,其于阗文的对应部分仅有hvūṃ/hvū/hū phanäkvani,从此处音译“富”字以及他所兼的兰王府长史一衔来看,此判官富惟谨应系唐朝镇守军将,而非羁縻州的于阗胡人。

于阗文的“判官”一词还见于Hedin 19号文书,但也是指这位富判官,所以尚不能以此词来作为于阗设有判官的证明,虽然事实上很有可能设有此职。

刺史、长史在唐朝四等官制中分别为长官和通判官,刺史“掌清肃邦畿,考覆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谕五教”等,长史副之,“以纪纲众务,通判列曹”。于阗等安西四镇,驻有大量唐朝官人,必然将唐朝的这套地方官制灌输给当地胡人,于阗既有刺史、长史之职,相信还会有司马、录事参军等一些官吏,其执掌虽然未必能全盘接受唐制,但官僚体制必然大受唐朝制度的影响。

与羁縻官制同行的是地方行政体制。唐朝内地州县以下的行政体制是,“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廓(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村坊皆有正,以司督察”。和田当地出土的唐代汉文文书证明,乡里村坊制也随着羁縻州制度引入于阗。以下将我们收集到的名字表列于下:

这些文书均出土于麻札塔格遗址,薛拉村和桑拱野村出现的文书上下文意不太明确,但《开元年间某寺支出簿》中明记“西河勃宁野乡厥弥拱村”,知此乡村当位于城西二十里绿玉河或更西七里的乌玉河旁,正符合唐令规定的“五里为乡”,“郊外为村”。同一《支出簿》记坊名时作“市城政声坊”、“市城安仁坊”,知此两坊在城市当中,以此类推,上列所有里坊都应在城中,这也与唐制相符。

从上列乡村里坊名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样一种现象,即乡村名一般均是胡语的音写,因为目前尚未找到它们的原语,故此意思不明;里坊名称则均可以用汉文加以解释,如“安仁”当取《论语》里仁第四“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意;“善政”当取《尚书·虞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意,均为告诫地方官人之语,表明它们可能最初就是用汉语命名的。《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云:“唐置羁縻诸州,皆傍塞外,或寓名于夷落。……州县有名而前所不录者,或夷狄所自名云。”

于阗王国诸大城外的乡村地区,原本就应有许多自然村落,有自己固有的名字,唐朝羁縻制在此建立以后,即按原来村落的大小组成羁縻州体制下的乡村,其名称则用“夷狄所自名”;而原于阗诸城中似没有行政区划,且汉化程度较深,唐朝将之划分为里坊,并以汉文命名,是不难想见的。由此可知,于阗的乡村里坊这套地方行政体制,应是随着唐朝羁縻州制度在于阗建立而设立的。

三、唐朝文书制度的影响

唐《公式令》所规定的各种官文书格式,是唐朝律令制度的一种完美体现。在羁縻州的官制和行政体制确立以后,各级官府以及与唐朝镇守军之间的行政运作,必然要使用各种各样的官文书。

和田当地出土的汉文文书中,就有一些当时行用的官文书实物,如上文提到的《唐大历三年(768)三月廿三日六城质逻典成铣牒》,就是由于阗长官签署的质逻州的正式公文。更有意思的是上文亦曾提到的Hedin 24号《某年(乾元三年,760?)闰四月四日典史环仆牒》,其牒文的汉文正文旁,是写有同样内容的于阗文,充分反映了于阗官人对唐官文书的熟悉,以及当地胡汉双重管理的情形。以上这两件牒文的格式、用词、署名、判案等,均与唐朝《公式令》规定的《牒式》相符。

除了于阗当地使用的汉文文书或胡汉双语文书外,唐朝官文书制度对于阗语文书的影响如何是我们更为关心的问题,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敦煌出土的P.5538号正面于阗语文书。这件文书共81行,内容是于阗王尉迟输罗(Viśa’ Śūra)在天尊四年(970)正月九日写给沙州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的一封信。

在每条纸缝上和文书最后记年月日等处,共钤有九方汉字朱文方印,文曰:“书诏新铸之印”。最后两行的文字如下:PARAU ttā thyenä tcūnä sūhye: bāḍä tcūrmyekṣuṇä aśä salya paḍauysye māśti nāmye haḍai kvaniña āna rrāśį pastāṃdū yuḍe“我等因之于天尊年间、福幸之时、治世第四年、马年正月九日自馆(?)中发出此敕书。”

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两行文字的前面,写有一个特大的汉文“敕”字,长宽相当于整整一行于阗文。为什么在于阗文书的纪年前面写上一个特大的汉文“敕”?似乎令人不可思议。实际上,这是继承了唐朝论事敕书的文书格式。

《大唐六典》卷九中书令条记:“凡王言之制有七:……六曰论事敕书。”原注:“慰谕公卿,诫约臣下则用之。”过去,人们只是在张九龄《唐丞相曲江张先生文集》、陆贽《陆宣公翰苑集》、白居易《白氏文集》等文集和一些石刻材料中,看到一些论事敕书的文本,但因均系抄件,往往只录敕书本文,而略去“指不多及”以下格式相同的文字,因此,虽然今人已有对论事敕书的详细研究,但并未能复原出正确的这种“王言之制”。

直到最近,英国图书馆从敦煌发现的经帙中,剥出许多有价值的唐代文书,其中S.11287号是《景云二年(711)七月九日赐沙州刺史能昌仁敕》,原文如下:

年月日上,钤有一方朱印,文曰:“中书省之印”。这是唐朝中央朝廷下发到沙州的论事敕书原本。中间那个占满一行的特大“敕”字,是门下省官员据皇帝(唐睿宗)御画“敕”字而描的,皇帝亲画者则留门下省存档。

由此可知,P.5538于阗语文书上的汉文“敕”字,是仿自唐朝的论事敕书,其在年月日位置上钤汉文朱印,也是遵行唐制的结果。应当指出的是,P.5538号于阗语文书本是于阗王尉迟输罗致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的信函,曹元忠实为尉迟输罗的舅舅。

在这样一封书信中,本不应当使用论事敕书的格式,估计此时的于阗王对于唐朝论事敕书“慰谕公卿,诫约臣下”的职能已不太清楚,只把它当作皇帝所发文书的一般格式来使用了,试看P.5538上的“敕”字,书法笨拙,与S.11287上门下省官员所书不可同日而语,应出自于阗王尉迟输罗本人的描画。虽然此时的于阗王对唐朝各种王言之制的不同用途已不甚了然,但他执著地使用论事敕书的文书形式,反映了直到宋初,唐朝官文书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

我们讨论的这件于阗语文书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在遇到一些特定的词汇时,不论是否写至行末,均另行冒出,并用粗笔书写。现将这些词以及它们的意思和出现的行数列出:rrvī“王朝”(6、41、79),bā̮yi/bayä“圣恩”或“天恩”(7、13、23、29、50),parau“敕”、“敕书”(19、28、80),gyastūñi“圣(意)”(41、45、76),gyastūñi rruśti“圣朝”(44),rruśti bayä“朝廷恩泽”(48),rruśta“国朝”(54),rrvī jsa gyastūñi“王朝圣(意)”(74)]。

于阗文专家虽然注意到这种现象,但不得其解。熟悉唐制的人一看就会联想到唐朝的《平阙式》。《大唐六典》卷四礼部郎中员外郎条云:“凡上表疏笺启及判策文章,如平阙之式。”所谓平阙,就是文书行文遇到一些特定的字词时,或则移行平出,或则阙字空格。敦煌文书P.2504《天宝令式表》引《平阙式》云:“平阙式:宗庙、社稷、陵号、乘舆、诏书、昭诏、天恩、敕旨、圣化、朝命、中宫、御车驾,右已上字并须平阙文。”

两相对比,不难认为于阗语文书中平出的作法,是受了唐朝平阙式的影响。只不过是《大唐六典》记“敕旨”、“圣化”、“天恩”、“朝廷”等词只阙字,不平出,而于阗文书的平出可能是依据现已无存的唐宋时期某年颁布的平阙式,也可能是象上述画“敕”字一样,由于时间的原因而走了样。

另外,这件于阗语文书上所钤汉文朱印,无疑是受唐制的影响。于阗朝廷公文书之使用汉文印章,还见于P.2826号汉文写本《于阗王致沙州节度令公书》,其上钤印两方,一为“通天万寿之印”,一为“大于阗汉天子制印”,文书最后云:“凡书信去,请看二印:一大玉印,一小玉印,更无别印也。”

唐朝钤印制的影响并非于阗一国,如吐鲁番发现的一件用回鹘文写的西州回鹘王国诏令文书上,也钤有汉文“大福大回鹘国中书门下颉于迦思诸宰相之宝印”朱文方印。甚至1289年统治伊朗的伊利汗致法王的波斯文信函上,也钤以汉文朱印。

除了上述官文书之外,于阗文的私文书也有一些受汉文文书影响的方面,如书信的开头用语、契约文书的画押,限于篇幅,就不加以详细考察了。

四、经济制度的引进

唐朝在制度上对于于阗的影响并不只限于政治方面,从现存的文书来看,于阗在经济制度上同样受到唐朝的强烈影响,其中最明显的标志是唐朝度量衡制的应用。

《大唐六典》卷三金部郎中员外郎条云:“凡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十尺为丈。凡量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凡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

又《唐会要》卷六六太府寺条引《杂令》云:“京诸司及诸州,各给秤尺及五尺度斗升合等样,皆铜为之。”和田地区出土的于阗国所属羁縻州的汉文和于阗文的行政文书中,都反映了这种度量衡制的存在。现举Dumaqu C号汉文于阗文双语文书为列:

这里,“叁丈陆尺陆寸”对应于36 chā kṣä tsuna,chā和tsuna分别是汉文“尺”和“寸”的音译。此外,见于于阗语文献的唐代度量衡还有kabä“合”(见P.2893号药方)、śiṃga“升”(见Or.11344,12号文书)、kiṇa“斤”(见Hedin 51,P.2741等文书)。

此外,Hedin 4号契约文书有如下残文:

文中的ceṃgāṃ,贝利教授倾向于读作ciṃga“汉”的形容词形,ṣṣaṃgna是一个度量衡单位,贝利认为1 ṣaṃga = 8 śiṃga“升”,恩默瑞克教授认为 1 ṣaṃga = 4 śiṃga。但是,两位于阗文专家都指śiṃga为汉文“升”的对音,如果从上述契约文书的上下文来看,把ceṃgāṃ ṣṣaṃgna对应于“汉升”,于音意亦无不通,因为我们在吐蕃统治敦煌时期的契约文书中,常见到“汉斗”、“汉硕”的用法。如果这种说法可以成立,上述残契可以试译为:

廿一年六月十八日,(中残)执政者瑟周之年,此债务契约系因(中残)没达僧伽已领取还债之十四(中残)月,我将依汉升交付小麦和大麦。

根据这些汉文度量衡单位的借用,以及斯坦因等人在和田地区所发现的大量唐朝钱币,不难想见唐朝经济制度对于阗王国的影响。

和田出土的汉文文书表明,当时于阗王国的某些赋税制大概也来自唐朝的规定,如上举《大历三年典成铣牒》中所说的六城地区百姓纳差科的情况,即与唐制相符,只是材料较少,无法进行深入探讨。可以设想的是,唐朝度量衡制度的进入于阗,应当与赋役制的规定有关。

五、唐朝汉化佛教对于阗的影响

自唐朝初年开始,随着唐朝与于阗王国之间往来的密切,双方之间的文化交流是丰富多彩的。出身于阗王族的画家尉迟乙僧在长安作画,与吴道子齐名,对中国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旧唐书》卷二八《音乐志》记:“六年(龙朔元年)三月,上欲伐辽,于屯营教舞,召李义府、任雅相、许敬宗、许圉师、张延师、苏定方、阿史那忠、于阗王伏阇〔信〕、上官仪等,赴洛城门观乐。乐名《一戎大定乐》。赐观乐者杂彩有差。”于阗王在唐朝所见的礼乐制度,对其本国一定会产生影响。

本节着重要讨论的是唐朝汉化佛教对于阗的影响。从印度、西域传入中国的佛教,经过几百年的消化吸收,到隋唐时期开始形成为具有中国特征的汉化佛教。

武则天执政年间,既是唐朝势力向西域大力扩张的年代,又是佛教在政府扶持下最为兴盛的时期。因此,于阗高僧提云般若、实叉难陀先后应武后之召,来到长安、洛阳译经;同时,汉化佛教也传入于阗。

汉化佛教进入于阗的一个明显标志是汉寺的建立。开元十五年(727),往印度取经的新罗僧人慧超回到龟兹,记载了于阗佛教的情况:“于阗有一汉寺,龙兴寺。有一汉僧,名□□,是彼寺主,大好住持,彼僧是河北冀州人士。”

又敦煌文书P.2899号汉文《须摩提长者经》卷端题:“于阗开元寺一切经”,卷背书于阗语医药文献,可知汉文佛经亦出自于阗。《资治通鉴》卷二〇八,中宗景龙元年(707)二月“庚寅,敕改诸州中兴寺、观为龙兴”;又《唐会要》卷五十杂记条云:“〔开元〕二十六年(738)六月一日,敕每州各以郭下定形胜观、寺,改以‘开元’为额。”

据此可知于阗的龙兴、开元两寺,当是奉唐朝敕令建在城中的汉寺。又从安西四镇中龟兹、疏勒、碎叶均有大云寺例推断,于阗亦当有大云寺,因为这也是奉天授元年(690)十月二十九日敕建立的,由于唐军在长寿元年(692)方才收复四镇,大云寺的建立当稍晚于唐朝的内地州县。这些汉寺的建立在记载于阗佛教史的藏文《于阗国授记》(Li-yul Lung-bstan-pa)一书中也有反映,现将有关部分译出:

尔后,尉迟僧伽罗摩(Vijiya Sangrama)王之子尉迟毗讫罗摩(Vijiya Vikram)返归于阗国,为其善友尊者大阿罗汉提云般若(Devendra)建毗沙罗摩(Byi-zha-gre-rma)寺。至今,阿婆罗质多天王与摩尼跋陀罗神守护之。

尔后,唐朝大臣谢大使(Ser The-shi)与尉迟达摩(Vijiya Dharma)王一起,为他们的善友瞿摩帝(’Gum-tir)的上座阇那斯纳(Jinasena),于东城建弥勒寺(Byams-pa Maitri)。至今,毗沙门天王守护此寺。

尔后,王之大臣盖大使(Ka The-shi)与尉迟散跋婆(Vijiya Sambhava)王一起,为他们的善友乌丹陀罗若希(Udrendra Rod-ci)与达磨难陀(Dharmananda)二人,共建开元寺(Khe-gan-rtsi)。至今,毗沙门天王守护此寺。

前人已经指出,文中提到为提云般若建寺一事,当发生在他于691或692年去世的时候,以纪念这位大法师。由此可以推断,其后两段所记,应是此后不久的事情。文中的SerThe-shi和Ka The-shi,均系汉文的音写,故为唐朝军将无疑,我们将之译作“谢大使”和“盖大使”,除了对音相符外,还考虑到他们可能分别就是开元十六年(728)十一月乙酉以前任“右羽林军大将军兼安西副大都护、四镇节度等副大使谢知信”,和开元二十六年安西都护盖嘉运。

后者任职安西的时间正好是唐朝敕建开元寺的那一年,因此,藏文的khe-gan-rtsi很可能是“开元寺”的不规则拼写。此名又见于麻札塔格出土的M.T.b.i.0045号藏文木简文书中:lha-gang ke’u-’gan-tsheRgya Sam-du“开元寺之汉人孙度(音)。”这进一步证明了此寺为唐人所建。综合上述汉藏文材料,可知于阗汉寺有些是奉唐朝敕令建立的,这些寺院的建立得到了唐朝安西四镇的镇守军将领的有力支持。

除了这些较大的汉寺外,位于于阗王城东北边境杰谢镇(丹丹乌里克),也有一所不大的汉寺,名护国寺,斯坦因在此处发现的《大历十七年(782)行官霍昕悦便粟契》(D.VII.4.a)、《建中三年(782)健儿马令庄举钱契》(D.VII.2)等,证明了此寺的存在。从向护国寺僧虔英借债者多为唐军兵将来看,此寺也是随唐朝势力进入于阗而建立的。

汉寺的建立,必然将唐朝寺院管理体制带入于阗。《大唐六典》卷四祠部郎中员外郎条规定:“每寺上座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共纲纪众事。”上引《开元年间于阗某寺支出簿》(M.T.b.009)记每日支出帐目后,均有都维那、寺主、上座依次署名;又,D.VII.7号《护国寺三纲帖》,也有都维那、上座、寺主签署。而且,于阗语文书中出现的僧官有prramuhi/pramuhä (Hedin 7,Hedin 7 verso)和māṃmattī(Hedin 4),贝利将前者与“上座”联系起来,并指出后者的汉文对音是“摩摩谛/德”。按《僧史略》卷中杂任职员条称:“梵语摩摩帝、悉替那、羯磨陀那,华言寺主、上座、悦众(维那)也。”据此,知于阗文māṃmattī即寺主。上举两件汉文书虽然出土于不同的地方,但可能均为汉寺,其用唐朝三纲之制不足为奇。Hedin编号的三件于阗语文书,从内容可知为于阗胡寺无疑,由以上对证出的两个僧官称号,可知也是由三纲统辖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Hedin7背面的于阗语文书中,出现了汉文“功德使”一名的音译kū-thaigä-ṣī,文书的内容是乌孜塔基(Ustāki,今乌曾塔提?)寺的僧人上书诉告有人毁坏法物,其中讲到媲摩(Phema)的功德使命令就此事写出一份报告。按功德使是唐朝中叶开始在京城设立的一个主管僧尼之籍和功役的职官,这一官职出现在于阗媲摩城,且职掌似乎相同,使我们怀疑于阗佛教教团的统治体制可能仿自唐朝。

中古时期的寺院,往往既是经院哲学的研究中心,又是展现大众俗文化的场所,汉寺在于阗的建立,必然对于阗王国的思想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唐朝势力在于阗的确立,汉寺也就陆续地出现在于阗境内,与此同时,汉译佛典也必然流传到于阗地区。早年,英籍德裔学者霍恩雷(A. F. R. Hoernle)曾辗转从和田挖宝人那里,得到过一件正面为汉文,背面为于阗文的残卷,据云出自和田以东哈达里克(Khadalik)遗址。

正面的汉文由沙畹比定为《大般若波罗密多经》,背面的于阗文由霍恩雷本人刊布,内容亦属于般若经典,但具体所在,迄今尚未弄清。其后不久,斯坦因又在麻札塔格的佛寺遗址中,发现了一些汉文《大般若波罗密多经》等佛典断片(编号M.T.a.004(a);M.T.a.004;M.T.a.003,M.T.b.001;M.T.b.004(a)),M.T.b.004(b)),以及信徒所写的发愿文(M.T.0634(3))。这些资料虽然不多,但足以证明汉文佛典在于阗地区的传习。

于阗是西域佛教大国,从曹魏时朱士行西到此地取经,到武后邀请实叉难陀东来传法,于阗一直是向中原传播佛教的一大基地,特别是在大乘般若学说和华严思想的传播上,犹为重要。然而,大概从武则天统治的末年开始,中原的汉化佛教渐渐“倒流”到西域,而且,即使到晚唐五代宋初,唐朝的政治势力已经退出西域,这种倒流的情形仍持续不断。

这种文化交流的现象,正如宋人赞宁所说:“又夫西域者,佛法之根干也。东夏者,传来之枝叶也。世所知者,知枝叶,不知根干。而不知枝叶殖土,亦根生干长矣。”汉译佛典的传入,必定对于阗佛教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发现的于阗语文献,依出土地点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组,一组是和田出土文献,年代大体在公元4世纪到9世纪中叶;敦煌出土文献大多数为10世纪所写。从于阗语本身来看,专攻于阗语的伊朗语言学家一般将其分为古于阗语(Old Khotanese)和新于阗语(Late Khotanese),由于佛典是一种书面用语,因此变化较慢,古新于阗语也就有个漫长的交替时期,大体上是在6、7世纪。

在已经转写和部分翻译的大约五十种于阗语佛典中,和田地区出土的古于阗语写本,几乎都是梵文大乘经典的忠实翻译,而敦煌出土的新于阗语写本,很少能对应出梵文佛典的译本,从内容上来看,有于阗人自己编纂的《佛本生赞》,有明显是受吐蕃佛教影响的金刚乘文献,也有不少大概是直接译自汉文佛典,如P.3513号佛典合集中的《金光明经》,就译自义净的《金光明最胜王经》。但由于大多数于阗语专家不谙汉文,因此迄今在于阗语和汉文佛典的对证上进展甚微,然而我们从已经转写或翻译的新于阗语佛典中,可以找到可能来自汉文或受汉文佛典影响的明显痕迹。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现藏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的一件敦煌写本,编号Ch.00120,全卷共94行,前5行首部略残,是用拼写于阗语的婆罗迷文(Brāhmī)所写的汉语佛典。1937年,托玛斯最早将第24行以下比定为鸠摩罗什译本《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但前23行虽经贝利转写,却不知所云。直到1958年,才由西门华德比定为《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序》。以后,恩默瑞克又发现巴黎国立图书馆藏P.5597号残片,实系此卷前5行所缺部分,并由高田时雄转写拼接,使此卷首尾俱全。

迄今为止,语言学家们主要是利用这件珍贵的写本来探讨中古汉语音韵或于阗文的音韵学问题,然而,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这件文书最真实地反映了于阗人学习汉文佛典的情况。更有意义的是,《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系中土僧人的著作,它之为于阗人所抄写,更能说明汉化佛教对于阗的影响程度。

六、汉地传统文化的学习

以上所讨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制度和佛教两个方面,这是和唐朝对于阗的统治和于阗以佛教为国教分不开的。至于传统的中国文化是否传入于阗,也是我们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

《旧唐书》卷一〇四《哥舒翰传》记:

哥舒翰,突骑施首领哥舒部落之裔也。祖沮,左清道率。父道元,安西副都护,世居安西。年四十,遭父丧,三年客居京师,为长安尉不礼,慨然发愤折节,仗剑之河西。初事节度使王倕,……后节度使王忠嗣补为衙将。翰好读《左氏春秋传》及《汉书》,疏财重气,士多归之。翰母尉迟氏,于阗之族也。

据《唐方镇年表》,王倕任河西节度在开元二十九年到天宝二年(741—743),哥舒翰时年四十三岁,其出生当在698—700年前后。其父道元,又见《宋高僧传》卷二《实叉难陀传》:“〔实叉难陀〕以景云元年(710)十月十二日,右胁累足而终,春秋五十九岁。十二月二十三日,门人悲智、敕使哥舒道元送其余骸及斯灵舌还归于阗,起塔供养。”哥舒道元曾任安西副都护,而此时又让他护送实叉难陀遗骸归于阗,我们推测他曾任职于阗,因此取于阗王族之女为妻。哥舒翰为突厥与于阗两胡族的混血儿,他青少年时代所生长的安西,当指广意的安西,应包括于阗在内。从其母为于阗王族来看,他很可能是在于阗长大成人的,他之读书学习的主要时间,当在于阗。

我们力图把哥舒翰读《左传》、《汉书》的地点放在于阗,是因为和田地区确实曾出土过一些儒家经典和汉文古籍,如大谷探险队曾在和田发现一件《尚书孔氏传》的抄本残片。斯坦因也曾在麻札塔格找到一件汉文古籍残片(M.T.0625),可惜因残缺过甚,前人尚未比定出来,今考实为北齐刘昼所撰《刘子》祸福第四十八篇残文。

《刘子》主要思想为道家言,其影响远及于阗。此外,斯坦因还发现了一件汉文字书残叶(M.T.c.001(b)),以及一件学书习字文书,所存残题记称:“(上残)补仁里,祖为户,□□□(学)生李仲雅仿书四十行,谨呈上。”可以作为当地学生学习汉文的明证。

以上我们从几个方面论证了唐宋时期中原文明对于阗王国的影响,虽然限于篇幅,有些方面,如五代宋初于阗王国使用年号、国王本人起汉名等问题,未能深入探讨;同时,由于资料的限制,也无法全面地阐明这一问题所关涉到的所有方面。但仅仅从以上揭示的唐宋文化对于阗的影响来看,我们足以得出结论说,在伊斯兰化以前的一段时期里,塔里木盆地的西域绿洲王国,应当是在以唐朝制度文化为主要特征的中国文化圈当中的。

原名《关于唐宋时期中原文化对于阗影响的几个问题》,刊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国学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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