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首例使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王某某盗窃草原白酒一案进入了庭审程序,该案由太旗法院院长李立军担任审判员,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那日苏出庭支持公诉,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庭参与旁听。

庭审中,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仅用时十几分钟。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案件,在保障当事人权力的前提下,显著提高了刑事诉讼的效率。

那日苏检察长要求全院检察官要加大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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