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姚辉受贿一案。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献春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昊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辉在2003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担任淮南市八公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煤矿承包、经营、安全检查、工程项目承揽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447.4975万元现金、11.4万元购物卡和一块和田玉(价值0.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59.6975万元。案发后,姚辉已全部退赃。

该案现场进行了网络直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6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姚辉简历:

姚辉,男,汉族,1962年8月生,安徽淮南人,大学学历。

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淮南市八公山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委书记;

2015年12月任淮南市政协党组成员、八公山区委书记;

2016年1月任淮南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八公山区委书记;

2016年4月任淮南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8年1月任淮南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8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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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许家权

编辑:盛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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