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莲湖检察:花季女子被迫卖淫,检察官“护苗”批捕涉恶团伙
你也曾
如雪花般
洁白无瑕
你也曾
在亲友的关怀下
平安长大
可是
你日益放纵欲望的洪水
任它冲垮了理智的门阀
轻而易举地听信了
那些浸满毒汁的谎话
无所畏惧地扑向那
地狱的火花
莲湖检察官遇到了一起
令人心痛的案件
几名花季女子
被骗走上了
被迫卖淫的道路
办案检察官说案
2018年5月底,牛某通过犯罪嫌疑人钱某(男,15岁)联系到在西安坐台的卖淫女毕某,三人商议组织卖淫女到西安卖淫。
5月27日,牛某、钱某找到外省的被害人马某(女,13岁)、胡某(女,13岁)、方某(女,17岁),以给其找陪酒的工作为名带至西安。
白天,他们将3名女孩拘禁在某公寓,钱某、武某等团伙内部成员轮流负责看守。晚上再由毕某、钱某押送至夜场提供卖淫服务。如若不从便采取毒打、用香烟烫手臂甚至逼迫喝下扔置烟头的脏水等方式进行威胁。非法所得由毕某、牛某据为己有,直至案发。
“护苗”行动
莲湖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部务会议讨论研究,经将案件提请院扫黑办研究,认定为涉恶案件。
同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犯罪嫌疑人有3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均为女性未成年人(含2名幼女),该院从“护苗”角度出发,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且已为两个孩子母亲的检察官办理此案,使询问、讯问工作更加顺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隐私更好地得到保护。
最终,该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组织、强迫卖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牛某、冯某、路某,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在对毕某、钱某成功追捕后,对该二人批准逮捕。
你心里的雪还在下
曾经的无瑕青春
在阳光下慢慢融化
流年无奈叹苍华
你眼里的雨还在下
走错的那串步伐
在雾霭中氤氲蒸发
往后余生慎行踏
小编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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