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胆敢挑战民警执法权威,石河子一男子阻碍执法被“送”拘留所“面壁”10日!

5月12日

又有人以身试法

胆敢挑战民警执法权威

公然辱骂正在执勤民警

阻碍民警正常的执法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851216时许,在134团沙门子一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先期处置时,违法嫌疑人徐某(男,汉族,现年52岁)停放在丁字路口的车辆影响来往车辆通行,民警要求其将车移开,徐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辱骂处警民警,阻碍民警执法。

目前,违法嫌疑人徐某已被下野地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其执法权威神圣不容侵犯。

近日,石河子市公安局强化举措,依法严厉打击辱骂、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广大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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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袭警辱警说“不”

《 人民日报 》“论法”(2017年2月15日19版)

平安祥和、岁月静好的新春佳节,有的人却在用辛勤甚至生命为之负重前行:除夕之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警曲玉权在执勤出警过程中遭歹徒袭击不幸壮烈牺牲。除了曲玉权,就在短短的春节期间,全国至少另有9名警察因公殉职。

然而在这些让人悲痛的事件发生后,却有一些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警察、亵渎烈士,甚至是别有用心地煽动暴力袭警。对这些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公安部门快速反应,依法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打击,赢得了绝大多数网民的叫好。

近年来,类似的袭警辱警事件时有发生。袭警辱警事件的频仍,不仅会对警察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带来巨大冲击,也会破坏健康安全的执法环境,如果任由相关现象继续恶化,可能陷入“民不惧法,警难执法”的困境,将极大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事实上,袭警辱警事件频仍的背后,更深刻反映的是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如何更好地保障警察执法权威,事关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保障警察执法权威,需对破坏执法行为依法严惩。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条文明确赋予人民警察以正当的执法权,并且针对辱警、袭警等侵犯执法权威的行为明文规定了法律责任。这为惩治辱警、袭警等违法行为,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因此,公安机关应坚决运用法律的“铁齿钢牙”切实捍卫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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