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事业单位由工勤编和行政编。顾名思义,工勤编制是指为工勤人员所设置的编制。既然有区分,当然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两者的编制。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而如今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如同其他的公务员、事业干部一样的承担着各种各样的工作。

以前各岗位总抱怨同工不同酬现象,这也是最令人尴尬,活没少干,不仅得不到晋升资格,工资上也存在参次不齐现象。自从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以来,根本上消除了计划经济时代延续到现在的干部和工人身份之间的区别。对于所有人来讲,包括工勤人员,岗位竞聘都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完全凭自己的能力竞争。竞聘到哪个岗位,就执行哪个岗位的人员身份、工资待遇、职级晋升、退休养老等政策,个人身份的限制基本全部消失。

工勤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执行职称工资待遇,按职称道路晋升,提高自己;在管理岗位竞聘成功,执行的是管理人员的职级工资待遇,同样按干部身份晋升、退休、养老等。例如工人身份的女职工,竞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其退休年龄按干部对待,55岁才能退休。在竞聘岗位干满一定年限后,其退休就按岗位对应的身份和级别退休,享受该岗位对应的人员身份应该享受的养老政策。不会再像职级并行人员一样,恢复原有的待遇和身份、级别。

最后再说说事业单位改革后有哪些改变?

首先自收自支类类编制被取消。在过去是地方政府根据自身需要,为了弥补正式编制的不足,过去,也算是正式编制的一种。只是,在编制法出台后,这类编制不再被承认。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分三大类:一类为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为参公或者转公。二类为公益性质事业单位,主要是医院和学校。三类为生产经营性企业,改革为国企。我觉得是一类事业单位,有的单位本来有执法权,盼着参公的,没想到改革成了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执法权还被行政单位收走了,不仅让人理解为事业单位也不是那么稳定,对于有能力有技术且不断进步的人,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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