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人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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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HR最头疼的事情就是辞退员工。

试用期不合格、转正员工能力不足消极怠工,甚至老板点名让你辞退。

作为HR的你,当然不能直接让他走人。那么,这个岗位不适合,那换一个呗。

今天小秘就跟大家聊聊,给员工调岗这回事。

1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就能随意调岗吗?

小李经过应聘进入一家通信公司研发部门工作,担任研发工程师,月薪8000。

过了几个月,公司发现小李能力欠缺,项目多次因为他延迟进度,半年考核时小李考核为不合格。

研发团队对于”拖后腿“的小李很不满意,各小组都不愿意跟他共事,于是人事部经过与售后服务部协商,将小李调岗至售后部做客服专员,月薪2800。

小李不服气了,这落差太大了,就拒绝去售后部上班,多次敦促小李报道无果后,公司就以连续矿工为由把小李开了。

小李随即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8000到2800,公司也是挺狠的...

但是也不能任由一个"拖后腿"的人在关键位置拿高薪不干事么不是。

这个岗位不适合没关系,给你换个能做的,或者其实公司只是给他一个信号:你能力不行,另谋高就吧。

但是这么不跟人商量就给换了个位置,"高薪"到"温饱"真的合适吗?

或者说用这种方式"劝退"不合格的员工,可行吗?

社群里大部分的HR小伙伴还是觉得这么做不合适。

虽然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小李不能胜任工程师的岗位工作,但是在实际调岗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岗位调整必须具有充足的合理性。

也就说,调岗前后的岗位需要有一定关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专业和技能相适应。

从工程师这样的技术人员转岗到客服,薪资下降百分之六十以上,前后工作岗位并无关联性,甚至有种”劝退“劳动者的意思,缺乏合理性,最后只能是承担败诉后果。

2

劳动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说起来调岗,也有小伙伴说了:

那在劳动合同中提前规定"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且薪随岗变",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对员工进行调岗了呢?

举个栗子:

小王入职时与公司劳动合同上规定,小王职位是营销主管,月薪5000,公司可以视企业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服从,且薪随岗变。

一年后公司效益下滑,缩减管理岗位,给小王书面下了通知,调岗至一般销售人员,月薪3000,小王不服,与公司协商无果,提起仲裁,要求回复原职,并补齐工资。

对此,大家普遍都觉得既然劳动合同里这么规定了,那当然可以了,有据可循,也没有法律条文不允许做这样的约定啊。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这个案例的焦点是企业有没有权力,视企业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而更改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法对于调岗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劳动合同变更,在《劳动法》17条中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也就是说,调岗依然是需要与员工协商,还是要经得员工同意滴。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有很多企业都认为,劳动合同规定了就没问题,但是这是将事后协商转化成了事前协商。

合同中必须有明确并具体的规定才是合法的,要使劳动者能够预知某种具体情形,岗位会变化和如何变化。

3

怎么处理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

那就是说,员工不能胜任岗位了,我还只能违约辞退他了吗?

当然不是。

就第一个案例来讲,企业可以以小李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进行培训或者合理调岗。

如果还是不能胜任的话,试用期间可以直接辞退无须赔偿。

如果已经是正式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合理调岗需要企业自行提供证据证明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但是前面说了这么多,有些人就要说了,#难道调不调岗只能员工说了算#吗?

既能日常学习知识,又能解决工作难题,连接当地乃至全国的万千HR,没事了还能跟HR同行们聊聊天、吐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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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3条:《每天上班都疲惫不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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