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凌晨3时左右,柳州市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根据统一部署,在屏山大道大润发门口路段开展“减量控大”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为桂B986**白色小型轿车即将驶入测酒点时突然倒车,与尾随的一辆出租车发生刮蹭后,又强行向前冲卡,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鱼峰交警大队民警随后通过公安交管智能系统查询到驾驶人郭某,并传唤其尽快到大队接受调查。5月7日下午,肇事者郭某到鱼峰交警大队归案。

据郭某供述,当天他喝了两杯酒,看到执勤民警设卡查酒时便想倒车逃避检测,在倒车过程中车辆后部与任某驾驶的车牌为桂BT72**出租车右前侧发生刮擦,因害怕酒驾被处罚便强行冲卡离开。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郭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鱼峰交警大队依法对郭某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作出扣12分,罚款1150元的处罚。郭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驾驶资格。郭某涉嫌酒后驾驶以及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郭某参加驾考前后花费4000元,加上被处罚的罚款、赔偿,以及重考驾照的相关费用须过万元,这代价实在不小!

柳州交警提示: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遵章守法,拒绝酒后驾驶,如遇执法检查应积极配合,切勿心存侥幸阻碍执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刘朔 图/李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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