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西安市灞桥区“11.13”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省“11.1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15日,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学校等20余家重点单位企业及其负责人,召开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冬季事故预防培训会。

会上,教导员张勇认真传达了省“11.1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细化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各企业单位必须坚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要使全体员工清楚明白自身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安全责任承诺。三是要落实惩奖制度。规范奖励及追责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乱象”。四是要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企业安全基础设施,真正将事故预防落到实处。五是要完善制度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和风险管控。要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台账资料。

随后,副大队长钟泽武就近期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查找,围绕“人、车、路”三要素进行了全面研判分析,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吴挺、赵强就企业如何落实好主题责任,如何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培训、宣传了“两率两度”工作。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世超对近期城区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

本次培训会迅速传达贯彻省市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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