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45 分许,朝阳交警大队第七网格区网格长陈磊与协警马洪辉在新民大街惠民路执勤,一辆吉 A 号牌的黑色众泰牌小型轿车沿新民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在惠民路口违法掉头,该机动车驾驶员看见民警欲上前纠正其违法行为,随即向右转弯,一路逆行沿新民大街向南行驶,行驶到清华路向左转弯,行驶到新民宾馆停车场,刚要下车,被随即赶来警车堵住逃跑的去路。

驾驶员见状立即弃车而逃,民警协警在后边一路追赶,终于在新疆街清华路口将该驾驶员当场抓获。经查,该机动车驾驶员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观察该机动车驾驶员精神恍惚,言语逻辑不清,随后将该驾驶员带到朝阳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对其尿液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称阳性。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对自己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驾驶员刘某已经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该机动车驾驶员因无证驾驶还将面临 2000 元罚款和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来源:长春交警朝阳大队

责编: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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