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雷建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崇仁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雷建荣简历:

雷建荣,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江西临川人,大专文化,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2月—1994年12月 在部队服役;

1994年12月—1995年9月 待分配;

1995年9月—1995年12月 乐安县公安局敖溪镇派出所职工;

1995年12月—1999年5月 乐安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职工;

1999年5月—2005年11月 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职工;

2005年11月—2006年11月 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试用期民警;

2006年11月—2008年1月 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科员;

2008年1月—2011年12月 乐安县公安局敖溪分局教导员;

2011年12月—2016年12月 乐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2016年12月—2018年6月 乐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8年6月至今 乐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江南君说

闻者足戒!

用权存惧

希望江西越来越好

为家乡点赞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