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亲们注意啦!

明天起

石家庄有两处路段开始施工

通行方式看这里

公里街(中山路至新华路)

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施工时间

8月17日23:00至10月31日,工期两个半月。

通行方式

采取半幅施工、半幅通行方式进行施工,先施工东半幅,再施工西半幅。为加强施工期间交通组织,采取如下管理措施,一是公里街(中山路至大桥路)实行单向交通组织,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非机动车双向通行剩余路面,行人正常通行两侧便道。

二是公里街(新华路至大桥路)段保证机动车、非机动车双向通行,行人正常通行两侧便道。

三是公里街与大桥路口保证互通,公里街与纪念碑南侧道路保证北向东、东向南通行。

四是施工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

圆明路(平安大街至长征街)

雨污分流工程施工

施工时间

8月17日(周五)23:00至10月16日,工期两个月。

通行方式

采取断交施工方式,围挡圆明路(平安大街至长征街)现状道路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圆明路(平安大街至长征街)禁止机动车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两侧便道,同时,施工路段两侧便道禁止机动车停放。

河北新增省际道路客运线

省际道路客运班线

市际道路客运班线

快速公交BRT1号线规划公布

石家庄快速公交BRT1号线规划来啦!

全程沿槐安路、天山大街布设,总长约27公里

BRT1号线从西山区域直达东开发区

快速公交系统(BRT)是一种以常规公交为基础,地面道路网为支撑,结合现代巴士技术,汲取轨道交通优点,并获得一定时空优先权和政策优先支持的一种新型城市公交系统。其特点是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容量大、速度快,拥有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的优势。目前,国内有超过30座城市已建设有BRT系统。

为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状况,落实国家“公交优先”战略,更加方便市民出行,石家庄市拟建设BRT系统。首条快速公交BRT1号线选址于石家庄市东西向主轴槐安路,工程西侧起于山前大道,沿槐安路向东途经青银高速、京赞线、西三环、西二环,下穿京广铁路继续向东经东二环、下穿新元高速至天山大街,然后沿天山大街南下,止于南二环东路处中仰陵,全长约27公里。

槐安路BRT1号线西连鹿泉区、东连东部开发区,途经市中心槐安路,二环内主线为高架+部分地面道路的形式,线路沿线住宅小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众多,更连接万达广场、怀特商城等市内主要商圈,居民公交出行需求旺盛,具有较好的建设条件和客流条件。

衔接城市组团,提升公交品质

石家庄市规划都市区的“一河两岸三组团”空间布局目前已初步形成,鹿泉、中心城区南部、城东开发区组成城市南部横向发展轴,未来交通需求将快速增加;

城东开发区将作为未来城市建设、经济增长的热点,BRT的建设将有效带动槐安路沿线产业发展,强化开发区与主城区的联系,也将大大弥补当前鹿泉山前组团与主城南部联系较弱的缺陷,助力城市外围组团的建设。

目前槐安路中心地段高峰拥堵较为严重,区域范围内公交受道路拥堵影响严重,准点率低,运行速度慢,等待时间长,大大降低了公交吸引力和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居民出行需求。BRT作为中运量公交系统的代表,将有效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服务质量,节约居民高峰出行时间,满足居民公交出行需求。

构建“快—快”换乘城市客运网络

石家庄新版综合交通规划提出“公交优胜、慢行优质”发展战略,目标构建特大城市“轨道交通+中运量系统”为骨干的大、中运量快速公共客运系统。目前,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已建成通车,1号线二期通往正定,3号线二期通往开发区段、2号线建设大街段正在建设。

BRT的一大优势在于补充轨交服务空隙,构建轨交地铁+中运量公交的快-快换乘网络。槐安路BRT正位于轨道交通1、2、3号线服务空白区,其建设将更好地配合建成后的轨道交通1、2、3号线,形成初步的骨干公交网。作为规划近期建设的首条快速公交线路,槐安路BRT将成为石家庄落实“公交都市”建设的靓丽名片。

农民工被欠薪,政府先垫付

辛辛苦苦干一年

结果遇到老板跑路

农民工只能空着双手回家

但是往后

这样的情形应该不会再重复上演了

▼▼▼

什么是农民欠薪应急周全金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以下简称“市级应急周转金”)是市政府为了解决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并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设立的应急专项资金。

这些情况可垫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区内由市以上政府部门(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在落实好工资预储金或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发生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欠薪逃匿等情况,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并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从市级应急周转金中先行垫付。

垫付额度不超过所拖欠工资的20%

一般情况下,市级应急周转金的支付额度按每人不高于当地本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垫付,最高不超过所拖欠工资的20%;如有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可适度提高应急周转金垫付额度。

垫付流程

市级应急周转金的垫付使用,由处置欠薪案件的责任部门(以下简称“责任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使用,由责任部门负责发放,并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专款专用

市级应急周转金由市级财政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资金额度足额安排,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应急周转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个人签收单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垫付后追缴本息

使用市级应急周转金垫付后,由责任部门负责追缴本息。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追缴工作。

垫付资金无法收回时报市政府批准核销

市级应急周转金垫付后,因企业主体不存在或其它原因造成垫付资金无法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的,由责任部门填报核销表,报市政府批准核销。

对欠薪秉持“零容忍”态度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和监管责任,积极实施行政司法联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联合惩戒欠薪失信行为,不断完善治理欠薪“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提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化水平,逐步减少直至杜绝企业欠薪行为。

关于社保的这些谣言千万不要信

下面这些谣言,您千万别相信!

提醒:小心社保缴费里的猫腻

1、不缴社保

现实中,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上,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还有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也是不可取的。

2、低缴社保

有些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证据,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费用,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3、不及时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意: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4、违规补缴社保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的“挂靠”缴纳社保等行为是违法的。

职场人一定要重视社保,

关注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也应守法经营,

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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