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文明委全体会议暨创城工作表彰大会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表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委书记牛俊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毕西勒图,市政协主席王建国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创城工作先进代表颁奖。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在讲话中强调,当前,鄂尔多斯正处于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筹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推动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突出价值引领,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实践养成,抓住重点关键,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分类推进,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创建成果助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高。要坚持目标导向,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新需求。要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翠芳传达了中央、自治区文明委会议精神,并就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苏翠芳要求,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和移风易俗、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网络文明行动,推动“好人之城”“志愿之城”“诚信之城”“书香之城”建设,努力建设全域化、高水平、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工作创新,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加强城川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扎实做好创城迎检工作,严格对照最新下发的测评体系排查整改、查漏补缺,确保取得优异成绩,全面展示我市文明创建成果。

副市长刘建勋通报了2017年我市荣获全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情况,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旗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上,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杭锦旗、市教育局、市旅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各旗区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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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吴杰

文:鄂尔多斯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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