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传真】车窗未关,万元钻戒被“盗”!民警调查竟是惯犯再作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不少车主有开车时开窗的习惯
保持车内空气清新
BUT
也有粗心大意的车主
开了车窗后下车却会忘记关上
这一举动给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车辆停放路边万元钻戒被盗
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枫桥派出所接到居民何先生报警,称放置于车内的钻戒被盗,价值四万余元。
经民警调查了解,家住枫桥的何先生原计划近期向女友求婚,为了给女友一个惊喜,便将以四万余元价格买来的钻戒放在汽车内的扶手箱中保存。10月27日早上八点半,何先生发现其前夜停放在路边的车门虚掩着,打开车门发现,车内只剩下了钻戒包装盒,盒内放置的钻戒不翼而飞。
视频接力追踪 警方速擒蟊贼
通过调取何先生车辆停放路段周边的监控,民警发现当日早上6时许一名可疑男子在何先生车辆周围观察几秒后,拉开副驾驶一侧车门,进入车内,3分钟后离开。民警结合周边路口监控循线追踪,经过分析研判,发现该男子是具有多次盗窃前科的陈某。2018年6月,嫌疑人陈某才因涉嫌盗窃被采取取保候审。
执法记录仪截图▲
民警遂将陈某传讯至派出所,经过审查,陈某交代了10月27日早上路过何先生车辆时,发现副驾驶一侧窗户半开,便伸手进去将车门打开,在车内找到戒指盒将戒指偷走。但他并不清楚这是钻戒,只知道戒指上镶嵌了一颗“亮晶晶”物件。随后,陈某便以800元的价格便将戒指转手卖出。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市民们一定要养成随时关车窗的习惯,市民在锁车后不要急于离开,而应随手拉一下门把,查看一下车窗,确认门窗已关好再离开。
此外,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以防物品丢失。
谨防车内财物丢失
做到以下4步,降低被“光顾”风险:
“
1、贵重物品要跟身,切勿遗留车内;
2、离开或泊车切记锁车门;
3、车窗记得要关上;
4、不要遗留手袋、背包在车内,即使包内没有贵重财物,也要记得带走,切勿因小失大。
”
拓展延伸: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