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

  一个让人感觉到纯洁无瑕的词语,

  一个让人可以想象着

  绿树成荫下的朗朗读书声的词语,

  一个代表了祖国未来的词语!

  此刻听到“在校生贩卖毒品”这个词语,

  多让人心痛!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网络交易、物流快递日渐成熟,在方便了居民生活、购物的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网络和寄递业涉毒比重迅速上升,青少年因为思想不成熟,极易受到诱骗、蛊惑而走上歧路。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侦破一起贩卖毒品案期间,发现该案主犯赖某某曾于2017年8月向微信名为“jackiem”的人购买了少量克毒品大麻。经核查,这位“jackiem”的真实姓名为马某某,今年只有20岁,户籍地为新疆伊宁市伊犁河街道。通过进一步摸排,民警发现马某某竟是陕西西安某高校在校大学生!

  为了不对学校、学生造成不良影响,长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秘密赶到该校,通过与校方紧密配合,动员正在学校内学习生活的马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自首后的马某某追悔莫及,他说,自己并非一开始就想贩毒。由于好奇心驱使,他通过网络偶然接触到了贩毒人员,在他们的诱骗下吸食了大麻,就此走上了歪路,想通过贩毒以贩养吸。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在校学生一旦涉毒,将对其学业和前途产生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

  【供稿: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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