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关于石嘴山市部分道路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及撤销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广大驾驶员的驾驶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石嘴山在全市范围内安装3处闯红灯电子警察、3处违法抓拍设备、1处机动车斑马线未礼让行人抓拍设备、撤销3处违法抓拍设备,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决定2018年11月28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增3处闯红灯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有闯红灯、逆向行驶、压实线、压双黄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序号
点位名称
1
沙湖大道与303省道
2
新110国道与祥龙路
3
新110国道与龙兴路 ∨
2、新增3处违法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序号
点位名称
1
永康路(建设街-胜利街)星湖春天西门
2
冶金路(建设街-有余路)
3
前进路与(星海中学)路口 ∨
3、新增1处机动车斑马线未礼让行人道路监控设备,将对机动车在斑马线未减速慢行、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序号
点位名称
1
贺兰山路(解放街-黄河街)党校门口 ∨
4、撤销3处违法抓拍设备。
序号
点位名称
1
110国道与简滨路
2
110国道(原大武口收费站)
3
建设街与世纪大道 ∨
温馨提示: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石嘴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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