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毒驾还是逃犯!这个司机“胆真大”!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治”行动
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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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年底,在市中心城区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严管整治。
我们先用10秒钟的时间
感受一下这个动图
怎么样
是不是晕skr人了?
其实这只是轻微的眩晕感
据说“毒驾”产生的眩晕感比这强烈百倍!
都说“酒驾”很危险
但你知道“毒驾”同样很致命吗?
什么是“毒驾”?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里的毒品包括兴奋剂,比酒精更加容易麻痹人的神经,有严重的致幻性。毒驾造成的后果比酒驾更甚,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巨大的威胁。
“毒驾”之祸
不仅害己,威胁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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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回 顾
11月15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八勤务大队在辖区新老国道交叉口附近,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对辖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布控查处。9时23分,平台预警显示一辆豫R驾驶人驾驶证异常,民警立即部署警力在车辆行驶方向进行布控,于9时30分将该车成功查获。
经查询对比,结果显示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对其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系涉毒在逃人员,于是立即将其控制,对其进行尿检结果显示为阳性,涉嫌毒驾。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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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到底有哪些危害?
有权威测试显示,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断,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车辆时速为100km/h)
相 关 法 律
1、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毫不夸张地说
吸毒人员驾驶的车辆
就等于一颗游走在马路上的“定时炸弹”
珍惜生命
远离毒驾
来源:南阳交警
编辑:张 颖
监制:张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