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托管”就是纪道文所说的大庄村乡村振兴的“点上经验”,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以“村庄理事会+合作社+农户+产业”为载体,创新土地“托管”、村民“抱团”、农业“提质”的新农耕理念,成功探索出乡村振兴的“幼泉模式”,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幼泉湾探索的乡村振兴土地“托管”模式,不仅实现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更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种植选择权的基础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带动了农民多渠道增收。

(记者张小康 通讯员张友江)村前小河春风拂柳,小桥流水;村后坡地果园满园滴翠,鸟儿啼鸣……大冶市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被纳入全省首批乡村振兴试点,经过近两年的道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一幅村美民富的乡村田园风景渐次拉开。

“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各地都在探索,作为全省的乡村振兴示范点,这两年我们一直在摸索符合村情实际的点上经验,成功了再推广。” 大庄村支书纪道文这样介绍村里的乡村振兴情况。

土地“托管”就是纪道文所说的大庄村乡村振兴的“点上经验”,灵乡镇大庄村幼泉湾以“村庄理事会+合作社+农户+产业”为载体,创新土地“托管”、村民“抱团”、农业“提质”的新农耕理念,成功探索出乡村振兴的“幼泉模式”,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到目前,我们湾农户的500多亩土地,全部与合作社签订了托管合同。”村民理事会理事长纪志胜高兴地说。

“传统耕种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现代农村主要劳力多是老年人,土地‘托管’这种模式,能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农民实现靠土地养老。”纪道文说,湾里实行的土地“托管”模式,并非头脑一时发热,其实也是村民集体的智慧,为这事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就达5次。

“只有公开公平公正,且农户的利益不受损,才会受到村民的欢迎。”幼泉湾村村民纪昌文说。

合作社坚持“三不变一自愿”的原则,即:国家土地、山场承包政策不变,权属不变,村民享受的权益不变以及村民参社自愿。村民一旦加入合作社,同意将投资或土地流转给村庄理事会生产经营获利后,将按一定比例留存滚动发展资金,按人口的80%、村民土地股份80%比例分红。看到这些实实在在的“干货”,村民们普遍愿意参与土地“托管”这种方式。

“土地‘托管’并未‘脱管’,甚至比以往管得更加好了。”纪道文算了这样一笔账,过去该湾全湾农业收入不到20万元。近年来,随着村民外出打工,田地大部分荒芜,收入更少。自从前年合作社对土地“托管”后,不仅种植水果200亩,还种植了苗木花卉50亩,发展稻虾种养50亩,发展大棚蔬菜30亩。仅果园套种的西瓜和台湾甜瓜、油菜等收入就达60余万元,全部见效益可突破300万元。另外,农户每户都能安排劳动力到合作社务工,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

幼泉湾探索的乡村振兴土地“托管”模式,不仅实现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更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种植选择权的基础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带动了农民多渠道增收。

“以前一家人都被拴在地里,现在孩子们能出去打工,俺们老人也能在家门口挣点零花钱,等到合作社有效益了还有分红。”幼泉湾75岁的纪大炳说起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好政策时,眉眼里都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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