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巫溪县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成立一周年新闻通报会在县林业局举行。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戴栓友,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发强,及县委政法委、宣传部、县检察院、林业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新华社、检察日报、法制日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县委外宣办、巫溪新闻中心(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会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德伟通报一年来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森林资源极为丰富,为长江流域涵养水源、遏制水土流失、防止石漠化发挥着重要生态平衡功能。但是,也引起不少违法犯罪分子的觊觎,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盗猎贩卖珍贵野生保护动植物等违法犯罪呈易发多发态势。2017年,我县检察院和林业局联合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实行“派驻+巡查”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成立后,持续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查办刑事案件10起,同比上升11.1%,查办行政案件132件,同比下降9.6%。

此外,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还运用检察建议服务发展大局,探索建立生态损害修复新机制,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方式补栽树苗4.6万余株,恢复生态原貌134.2亩,为守护巫溪绿水青山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戴栓友表示

希望我县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进一步找准检察监督和林业生态保护的着力点、切入点和结合点,为巫溪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再立新功,为全市林业再树典型。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云宁

下一步是进一步推进修复生态环境告知书

和修复生态环境承诺书的落实

在各乡镇配有林业员的基础上

再进一步建立联络员

形成林业生态保护网格

切实把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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