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6日我省初三、高三开学,5月4日,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全面复学,该院各法制副校长及时深入各自所受聘学校,了解学校防疫防控措施,做好安全法制宣传及监督工作,确保校园安全。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在此特殊时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要求,多效并举,扎实做好疫情期间校园复学安全稳定工作。

来源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由于新冠疫情,全国中小学的开学时间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全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各中小学也先后复学。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在此特殊时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要求,多效并举,扎实做好疫情期间校园复学安全稳定工作。

1 积极对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反馈第一季度涉及学生安全的刑事案例,提出相关学校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特别是疫情期间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等意见建议,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2 及时普法,提高师生涉疫法制水平

为了让师生们了解涉疫法律知识,将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涉疫典型案例、涉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知识,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官网上发布,让学校以及学生及时了解涉疫法律,引导大家做法制的遵守者和捍卫者。

3 深入学校,护航复学防疫防控工作

3月16日我省初三、高三开学,5月4日,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全面复学,该院各法制副校长及时深入各自所受聘学校,了解学校防疫防控措施,做好安全法制宣传及监督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后期,南明区院将继续依托检察职能,对校园开学后的防控工作和实际情况持续跟踪了解,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校园安全复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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