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是流经两国或者两地区之间作为领土分界线的河流。界河分属于两岸,沿岸国家或者地区对河流分界线向自身一侧的水域行使管辖权。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由于受地理因素和气候原因,自然河流的流向具有不确定性,这就造成了界河位置变动,由此造成沿河地区的边界纠纷。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60年代,引起中苏珍宝岛冲突的直接原因就是界河问题。纵观古今中外很多地区性矛盾冲突都是因为界河作为直接诱因。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在郑州荥阳段的黄河是自古以来也是一个界河,用来区分黄河南岸的荥阳、荥泽和汜水等地和黄河北岸的温县、武陟等地边界的河流。此段的黄河滩区非常宽阔,最宽处达10余公里,加之此段主河道具有不定期滚动的特点。曾有大片的柳树林,前几年随着主河道南移,这些柳树林都淹没在滚滚的河床之下。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黄河岸边的这些滩地是两岸几万百姓的衣食之源,他们需要在这片滩地上耕种收获,需要在这篇土地上放牧牛羊,需要在这片沼泽之上种植芦苇,需要在这片水域上养鹅养鸭捕鱼捕虾。但是黄河主河道的不定期滚动,就造成了他们生活的不确定性,由此激发两地百姓争夺地产的纠纷不断。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一、荥阳黄河滩地述记

原汜水县北,大任、广武两山根下,有黄河退洲地一段,原额伍百陆拾捌顷,除河占外,额征租地叁百柒拾伍顷壹拾贰亩柒分伍厘,素有“游滩”之称。所谓游滩的意思,是因为地势低下,黄、洛.汜三河围绕横贯,经常河涨岸坍,存投难定。实行定额纳赋,耕农苦干年赋赔累,只好外逃谋生。雍正四年(1726)汜水知县缪孔昭,向上级申请批准,额租改为活租,耕民每年按实种地亩纳赋,颇得农民欢迎,原来外逃者,又返回定居。 由于黄河滩地存没无常,朝为桑田,暮为沧海,始而开垦耕种,继而邻封争界。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大任、广武山下的“游滩”,由于走势不定的河流冲刷改变,造成多地百姓的争抢,甚至多次出现为地杀人的事件。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据民国十七年《汜水县志》记载,“大田方歌于前,蟊贼遂乘其后,邻封愤嫉,豪强并吞。佃户潘印为温民郑之俊所杀,冯守业又为河阴张化龙所毙,人因地死,经界安正!汜民陈所闻等呈告九年,经三抚、三按、五司、七道、七府、九厅、一州、九县历断多案,至本府清军同知袁懋贞始得质……从此定封疆,正经界。”另据《东滩界碑文》记载,“乾隆年间,河民越界占种,殴毙区户冯某,邑人士上控”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50年土地改革后,成皋、巩县、温县滩民不断发生争地界昀纠纷。1957年,黄、洛、汜三河暴涨,滩地坍陷,河滩乡居民疏散南岸各村,温民又越界种地,引起不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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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岸百姓争夺地产多次发生人命案件《民国十七年·重修汜水县志埘商要)

据民国十七年《县志》记载,“大田方歌于前,蟊贼遂乘其后,邻封愤嫉,豪强并吞。佃户潘印为温民郑之俊所杀,冯守业又为河阴张化龙所毙,人因地死,经界安正!汜民陈所闻等呈告九年,经三抚、三按、五司、七道、七府、九厅、一州、九县历断多案,至本府清军同知袁懋贞始得质……从此定封疆,正经界。汜水县滩地界:东至河阴县石槽沟为限,西至巩县英峪为限,东北以武陟县柳毅庙、南应敖仓石槽沟为限。河北徙则地南出,汜民管业耕种,河南徙则地北出,武民管业耕种。以河为界.从不争境,至于西北汜水县与温县地封界问题,则引组竖染筑塍为限,共丈东滩地一百八十顷,西滩地二百六十八顷二十四亩。东西编号为:原、隰,既、平、泉、流、清、夹、时、靡、有、争、王、心、宁。“时”、“清”中间有夹道区,即汜水人河之故道。宁四区有拐地一段,斜人温、巩交界处;宁六区有拐地一段,斜入巩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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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界(《旧志》)

东滩分:刷边、贫民、老拐、新拐、天、地、元、黄、宇,宙、洪、丰、日、月、盈、仄、新淤、水口区等字样,南至石糟沟中,北照河北至柳毅庙,子午分界,荥东汜西,树有碑。

河北滩分:原、隰、既、平、泉、流、清,夹,时、靡、有、争、王、心、宁区等字样,东,中、西界有孤柏嘴、汜河口、寥子峪各大王庙,均树有三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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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界碑文(《旧志》)

汜境濉地,东邻河阴,北滨黄河。乾隆年间,河民越界占种。殴毙区户冯某,邑人士上控,宪批府委荣阳知县王洼,会荥泽知县钱汝丰、汜水知县张允熹会勘。南自石糟沟,北至河北柳毅庙,对准子南午北,直至河边,河东汜西,永为定界。刊立三碑。一立后丁村三官庙内,附碑全文。河、汜濉地大界:南至石糟沟底中,北照河北柳毅庙,河东汜西。

大清乾隆四十二年正月二十日。

荥泽知县 钱汝丰

府委 荥阳知县 王注会勘子南午北

汜水知县 张允熹

把边区区头 宋承孔

荥汜滩地界记。嘉庆七年季冬月吉旦

石糟沟内中间立定中臬,子南午北一线到河,东属荥,西属汜。守尔界,永绝争端,言归于好。沟内中间距山根,东西各十八弓整。

荥泽县河南巡政厅加三级 沈德良

文林郎知荥泽县事加五级纪录十次 冯兆麟

文林郎知汜水县事加五级纪绿十次 巫乃白公仝立

署汜水县督捕厅加三级 刘锦标

(此碑拓本在段坊贡生宋瑞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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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滩界碑文(《旧志》)

庚辰冬莅任兹土,缘汜境西滩地亩西邻巩邑,东界武陟,北连温县,中隔黄河,被温武占种者久之。旋据邑士民王亮采、禹龙光、禹畴、柴益等呈控前来,详准,委员会勘清理,历经散载,始得断还原业。筑有界堤。东、中、西三界石碑。恐河流靡常,立于南岸三大王庙内,全案勒石署前。并刊人志末,以于归案永垂不朽云。

乾鹰三十四年六月 日,抚部院阿批准、藩司何议详、护河陕道赵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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汜、温、武滩地区界定案

查汜、温二县滩地相接,汜水处于东南,温县处于西北,两城斜照,中隔黄河。缘河身迁徙靡常,界址易灭,屡构争端。乾隆十八年,经委前任理事同知兆城勘丈立界之后,迄今多载,河势南迁,温民多侵汜地。汜水王令详请委员勘丈,经前司详委河陕欧阳道前往勘丈。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欧阳道因办理兵差,旋即升任正署,各任,久未勘结兹催。据护河陕汝道归德府知府赵瑗详称,滩地跨河,丈算难得准确。乾隆十八年,理事厅兆同知议,照现在办法,河走汜则丈温,河走温则丈汜,洵为不易之论。今河走汜,地并未北迁,理宜在温丈算。查问汜、温两县官民,亦俱谓河不定准,不愿丈汜,应办丈温为便。温县滩地区号顷亩既有舆图可凭,又有印册可证,校对明白,分清区界,将温地尽数丈足,以南所余者还汜,以东所余者还武,则彼此无从置辩。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先依司印弓式制就丈杆,调取巩县知县王璃帮同看丈,并拔巩县弓手二名,于四月初一日至温县,会同温令朱中理、汜令王作朋、武陟县委员管河主薄温保懿,较准绳篁,并用罗盘审定方向,督令巩县弓手秉公径直踩丈。温地西与孟县接壤,向以朱龙河为界,自朱龙河东堤下温县“地”字二十五号之南北适中处步丈起,以三百六十弓为一里,向正东丈足三十里零一百八十弓,封立一墩;正南至巩、汜交界,正北至魏家沟土坡根,南北径直齐平,即温志“元”字五六两号分界之处,西共三十号,南顶巩县,东共十二号,南顶汜界;自前墩接丈起,再向正东丈足十二里,通共四十二里零一百八十弓,以四十二里尽足四十二号,一百八十弓、尽还“地”字十一号之夹道,统以四十二里半立墩为界:界东属武陟,界西属温县。又自魏家沟起向南丈足十二里,系“温志”图列4元”宇六号十二区,南顶汜界之处即在此。第十二区西南尖脚对立一墩,对准汜邑寥子峪,用绳径至河边为界:界东即为汜地。查志书图列十二区,注有“破”字,“破”者乃不足一区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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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册总共地六十六顷十一亩二分,以每区五顷四十亩计之,应该十二区零一顷三十一亩二分,今于十二区为定界。按册尚不足数,查十二区南尚有勾股形地一段,计七顷十二亩五分,与“元”字五号十三、十四两区相连,即于此内按数拨出,以朴册总之不足。其勾股形内拨补所余之地,查系嫩濉,无庸人数。至“元”字十七号,志图虽列八区,而查对印册总数只有二十三顷三亩一分四厘,以每区五顷四十亩计之,只有四区一顷四十三亩一分四厘,应丈足四里零九十五弓三尺,以南首所余还汜。但查汜界,旧系东北斜向西南,与中界一字取直。今若改依温地,区分长短,使之犬牙相错,则于原案不符,且虑交互纠缠,将来愈滋争论。应通按温民滩册应得之地为之截长补短,以此之有余补彼之不足,依照旧案取直定界。而取直之后,温民各区所有缺角,即以余地补之。因于“元”字十七号按册应得四里九十五弓二尺以上,向南加出二里一十四弓三尺。从东界坡根步丈起,向南共量六里零一百二十弓,封立一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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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从此对准汜邑孤柏嘴,用绳径直河边为界:界西即为汜地。再从温县衙门照壁起,对准汜水县城,照依原数丈足十四里三百八十八弓四尺九寸,系在“元”字号第十区偏东之末,封立一墩,定为中界。从此中界墩起,丈至“元”字六号十二区西南尖角之西界新墩处,五里零一百十四弓三尺,又从中界墩起,丈至“元”宇十七号六里一百二十弓之东界新墩处,计九里零二百七十五弓,两边具用绳依墩取直,划开为界:界南属汜,界北属温。与原案相符,地无盈缩,而南北界址亦有定准。至于汜、武两县东西交界,在于河北仅止二里零三十八弓。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前因东界模糊,武民因有越种。今东界已定,则东武西汜,不致混淆,可以各安其业。若遣东之地,向以黄河为界,南汜北武,本无争兢。再,温武交界之处.前扶温民原一土等借夹道为词,于坡根三里之南渐次向东越占。以致武民张生兴、田实等于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内赴司呈控未结。今此案已从西界直丈至东照、图限定,以北宽四十二里、南宽四十二里为度,则彼案别无争较,亦可饬县叙明:由怀庆府转详完结。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分定界址之后,尽皆输服,递有“遵依”等语。本司披阅地图,该护道勘分拨之处。甚属公明平允,应请饬令汜、武、温三县依勘定丈尺形势、封墩、立界之处俱立石碣为界,刻明弓数,用灰汁灌注土内,毋使动摇。饬令各县人民恪遵界限管业,不许丝毫侵越。再据该护道议称;现在麦禾遍滩,将次成熟、收割之时,应仍照乾隆十八年兆同知议法,不问何人布种,照依新清之界各自收割,不许再行纠缠等语。虽依照旧案定议,但黄河涨出滩地,每为邻近之人耕种,必经官司判断而后业归各主。未断以前,种地之人视为已物,已费工本,若於麦熟尽随地去,则得地者坐享其成,而种地者全失其利,于情终有未平。昨奉本部院按临怀郡,据温、汜等民人拦舆喊控。蒙谕该府前往弹压。并谕该府县仿照主佃分收之例,各半分收,以息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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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碑文

开封府汜水县为越界区界等事:乾隆三十四年六月十四日,蒙特调开封府正堂加三级记录八次周牌,蒙护理河南分巡阿.陕、汝兼管水利道归德府正堂加三级记录十二次赵咨,蒙钦命河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兼管河工事务加五级记录十次何咨,蒙升任抚部院阿批:本司呈详汜、温两县滩地,经护河陕汝道勘丈分界缘由,蒙批据详护河陕汝道勘丈汜、温等邑滩地缘由,殊属平允均如,详转饬遵照,仍令将详案勒石永守,以杜讼端。取碑摹送查,此缴图志存,等因,由河道府转行到县,除司详全录,另勒壹碑外,所有勘丈大界查照全详摘叙勒刊于后。(三界碑首同此。《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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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开

东界:从温玩花楼坡根步丈起,向南共量六里零一百二十弓,封立一墩。即从此对准汜邑孤柏嘴,用绳径至河边为界,界西即为汜地。碑立孤柏嘴大王庙内。 中界:从温县衙门照壁起,对准汜水县城,照依原数丈足十四里二百五十八弓四尺八寸,系在“元”字九号第十区偏东之末封立一墩,定为中界。从此中界墩起,丈至“元”宇六号十二区西南尖角之西界新墩处,五里零一百十四弓三尺;又从中界墩起。丈至“元”字十七号六里一百二十弓之东界新墩处,计九里零二百七十五弓。两边俱用绳依墩取直划开为界,碑立汜河口大王庙内。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西界:自魏家沟起向南丈足十二里,系温县志图列“元1字六号十一区之西南尖角,封立一墩。对准汜邑寥子峪,用绳径至河边为界,界东即为汜地,碑立寥子峪大王庙内。

清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知汜水县事王作朋附刻(《旧志》)。

二、建国前后的滩地情况

民国34年(1945),黄、洛统沿北流,南岸滩地,日益成种,从此滩民聚居越多。民国35年秋,以李恒业为首成立黄河滩委员会,李为总段长,康自修、白子玉、齐治华、柴世昌、赵智亮、高跃亭等先后为段长。当时原、隰、既、平四个区号尚属河身;其余泉、流、清、夹、时、靡,有,争,王,心、宁十一个区号内,可开垦地亩数也不等。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例如泉字区段只有一个八区:流字区段和清字区段只有七、八两个区段,最多的区段号是心字区段和宁字区段,都是四、五、六、七、八、九六个区;全滩能开垦耕种的区号共四十三个;其余还有人口地、护山地,大粮地.拐段区等十七段可以耕种。在查清地亩的同时,每区设区头一人,按照濉地亩册丈量,归业主经营。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48年4月,汜水县城解放,群情如鱼得水,载歌载舞,为支援大军南下,滩民争交军粮25万斤。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50年土地改革后,成皋、巩县、温县滩民不断发生争地界昀纠纷。在上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于1951年秋,成皋、巩县.温县各派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调处。当时成皋县派荆志昌、秦天西,巩县派曹××、温县派郑××,始终由开封专署王德成科长负责。工作组先后到雒庄,扬沟口、英峪、寥峪等地开会调查,共同认为子午线不错,应该按老规矩办事。由于天寒地冻,河水刺骨,工作继续下去,困难很大,被迫停止,所以具体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52年秋,河南、平原两省,开封、洛阳、新乡三个专区,成皋、巩县.温县、武陟四个县在汜水文庙开会,商定解决滩地界问题,最后达成协议,按原老滩地界限解决现实争执。可是协议书上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成皋滩民代表同意。就是从寥峪向北到三县墩处,有一段地,原来是属汜水滩地,巩县在土改时已经分给了农民。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上级处理的意见是:地暂由巩县耕种,地权仍属成皋所有,待将来河道变迁,地再还给成皋。大会结束后,成皋、巩县、温县各派干部和代表进行列大界。开封专区王德成科长和成皋县许村区干部虎子力,李天祥具体负责。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57年,黄、洛、汜三河暴涨,滩地坍陷,河滩乡居民疏散南岸各村,温民又越界种地,引起不少纠纷。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副秘书长王子漠解决,指示由民政厅调处,滩地仍垒部归荥阳经营,即当时所谓四六界的划分。

特注二事

(一)三县墩的位置:从寥峪大王庙西山向北,量足五里二百四十弓,为三县(汜温巩)墩处。从此墩处再往北量足一里三百弓,就是温县元宇六号的西南尖角处。封一墩,为汜温界墩。

(二)子午向如何划:即从黄河南岸山上长的桐花架树(在英峪以西)照准河北的杨家沟口的水井f现在井填平)用罗盘放好后,对准盘中的子午向,即是子午线。

三、乾隆二十四年媪县志》记载(摘要)

雍正四年f1726)定过边界。记载为:从温县衙前照壁,斜向东南至汜水县衙前照壁,共25里零,温分14里240步,汜水分10里357步零,为中界;从温县楼子营望汜水寥于峪,汜水县分2 100弓(一弓为5尺)为西界;自汜水孤柏嘴望温县玩花楼,汜水分2100弓,为东界。

康熙二十年(1681),黄河向北塌滩,耕地损失很多,经县令滑彬请准,执行“地存完粮,地塌粮免”的活粮制,每年春天丈量一次地亩,计亩派征,没有固定的界线。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康熙五十年(1 711)黄河南徙至巩、汜山根,地退温境。巩、汜群众到河北岸种地,形成争地纠纷,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经县令孙眉,按旧界线数目,丈量划线立墩。

雍正六年(1728),黄河北移,滩地尽闪南岸,温县群众隔河到南岸种地,同汜水叉起争地纠纷。经省抚处理,按前两县照壁中界丈量,汜得II里,温得14里立墩。西界自汜水寥子峪,丈2400弓立墩,多拨温地300弓,详准定案,但民争未息。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乾隆三年(1738)六月,争滩地纠纷叉激,经怀庆府、河南府,协原武、偃师、巩县、温县四县派员,共同勘察评丈,仍互不妥协,悬案未结。

乾隆五年,经县令租世德同巩县令张雷光,依省宪审批,发落定案,丈界立桩。并绘制了温县滩地图。其图为:以县城东南角为基点编号,一里编一号,向东为4元字”号,共17号接武陟界;向西为“地”字号,共25号,接盂县界。南北宽亦从基点起向南,一里划为一区。东边,南至汜水界,编九至十二区不等;西边,南至巩县界,编十五区,全部温县滩区,约545平方里。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乾隆四十一年(1776)经卫辉府正堂,会同开封知府、河南知府为划清巩汜两县滩地边界,曾勘丈立界。并建碑刻图(碑存荥阳县廖子峪),对武陟、温县、汜水,巩县的界线定为:南岸廖子峪对北岸楼子营(即今温县魏沟村处)牵直划开,东汜、西巩。北岸为汜水与温县争界,依此古界立之标准,以定北岸之界,非南岸有……。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以上定界,和历史滩地征粮,皆依此界。直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未尝变动或重订,但因黄河河势不定,地理上不宜树立明显标志。以致同汜、巩之滩地纠纷经常发生。

四、温、武、成新夹河滩划界始末(《温县志》材料)

1953年秋,温县东滩同武陟、成皋三县交界处,武陟县四区赵庄乡西岩村东,驾部乡西之东岩滩地,南界为黄河北岸,北界为黄河大堤之范围内,界线不明,发生纠纷。初经三县县、区、乡干部及群众代表商议,未获解决。

1954年4月下旬,又经新乡,郑州两分院,三县县、区、乡干部和群众代表集会协商,因各执已见,仍未取得一致意见。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54年5月10日,经省府民政厅.省法院、新乡分脘、郑州分院、武陟县民政科、县法院、四区公所、成皋县民政科、法院、四区公所及温县民政科、三区公所各派干部赴省共同协商。本着“滩地国有,合理使用,团结生产”的精神,达成了协议为:

黄河北岸老滩、半老滩以南之小河沟南的新滩地,按南北平均分为十二份。靠东十二份之二归武陟,靠西的十二份之三归温县,其间十二份之七归成皋。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五,关于荥阳与沁阳县间有关黄河夹河滩地情况的调查报告

省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荥阳与沁阳县间黄河夹河滩地的管理使用问题,省农村工作委员会决定,以民政厅为主;协同农业厅、河务局及有关专、市、县进行调查。调查自11月10日至15日,先后在夹河滩,巩县大王庙和裴峪、沁阳县温泉等处进行了测量、观察和访问。兹就调查情况和对夹河滩地处理意见,报告于后。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黄河自太行、邙山峡谷流人平原地区后,由于河道宽扩,河床高浅,河水扩散,流势缓乱,因而泥沙沉甸,形成夹河滩地。汜水滩(即荥、沁两县间之夹河滩,因靠近荥阳县汜水口,故两岸群众称之为汜水滩)年代已久,据群众传说,已是三百年老滩。据我们勘测可耕面积(即老滩部分)约50000余亩。土壤土质肥沃,遍生野黑豆(粮食)及杂草、芦山草等,自然资源丰富,地势高亢,约海拔104公尺,黄河洪峰流量在20000m3/秒以下,不会漫滩。三门峡水坝建成后,汜水滩被洪水淹没机会大大减少。但据桃花峪水库初步设计,库区水位达113公尺。故该滩于桃花峪水库建成后,即行沦没, 据我们于12、13日勘测:裴峪段黄河总流量823m3/秒。至裴峪口东,河水分为三股。南股流量为504m3/秒,古总流量的61%;北两股自大王庙合流,流量为319m3/秒,占总流量的3g%。在大王庙东,洛河有45m3/秒流量注入南股。到汜水滩段水面宽315公尺,平均水深1.58公尺,流量为519m3/秒,占总流量的62.8%。北股水面宽800公尺;平均水深0 72公尺;流量为306m3/秒,占总流量的37.2%。依此次勘测及黄委会历年勘测资料记录及分析结果,因裴峪口西邙山有弯弧,加之该段河床南侧较高于北侧,形成黄河流势的规律是:大水走北、小水走南(即船工所谓:大水就势,小水归槽)。汜水滩两侧的河道特征是:南侧水面窄,水量集中,流速大;北侧水面宽,河道浅、宽、乱,经常有三股河道,游荡性大,水量分散,流速小。据资料分析,这种规律和特征,不经人工治理,是不易改变的。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依汜水滩的自然情况,根据对吴书记:“隔河不种地”指示精神的领会,管理使用黄河滩地,应从便利群众生产,有利于多收粮食的原则出发。我们认为有不少条件是便利荥阳县群众的。如荥阳县沿河村庄距离汜水滩较近,便于生产管理;再是无论讯期和枯水期,荥阳群众既不致一河多渡,劳力,牲畜、大型生产工具及生活用具等运输方便;天冷季节,叉不受涉水之苦。据此,我们研究,赴理汜水滩的方案有三:第一,全部绐荥阳县群众管理使用;第二,两县群众分开管理使用;第三,省农业厅建立农牧场。这三个方案,经我们参与调查研究的同志讨论,一致认为都是可行的,但比较起来,第一,三两个方案也有一定缺点。如全部交给荥阳群众,则劳力不足,不能全部利用,势必有相当部分荒芜起来,更谈不到深耕细作,广种多收,甚至野生粮.草等自然资源,也不能保证完全收益。对沁阳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不能得到收益。如国家筹建以牧为主、农为副的综合场,使粮食收入供应发展畜牧自给外,还可有一部分商品粮,建场时从俭办理,压缩基建投资,也是良好办法。但因桃花峪水库几年即动工,依目前情况估计,最多只行上五年,实际上仅有三年期间的收益。同时,两岸群众由于土地少(都是平均每人八分地左右),在粮食过关前,还有一定的困难,不易解央。这也不能不是第一、三两个方案的缺点,在两岸群众劳力安排,滩地开发,自然资源的利用,粮食的增产,生活问题的解决,两岸群众的团结等,都有很大好处。并以我们认为采用第二方案比较妥善。如采用时,还有以下问题可一并解决。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l)两岸划分汜水滩的比例,应从便利生产出发,适当照顾近两年来对汜水滩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利于界线的选择,以在黄委会河床测验站所设固定断面线的第15断面线上,选定一点,东西延伸直线,作为两岸分界线,这样划分后,使南岸管理使用面积约占全汜水老滩总面积的60%,北岸约占40%。

(2)界线的标志,应随麦播的同时,沿线栽植适于滩地生长的树木(如柳树、白腊条等),从15断面线分开,各植一半,收益归栽植方所有。

(3)荥阳群众已犁出和已播种之滩地划到界线以北者,由沁阳群众按照今年夏季荣阳补偿沁阳之标准补偿给荥阳的群众。补偿手续,于今年12月15日前全部结清。

(4)双方县及有关公社和大队,应经常教育社员增强同对岸社员群众的联系和团结,严防敌人和坏分子煽动闹事,破坏团结生产。

麦播在即,请速审批,以便组织划界,以利秋种。

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杨秀昆

河南省农业厅农牧场管理局书记扈建长

河南省河务局工程师刘子礼

新乡专员公署农业局局长孙保臣

郑州市民政局科员刘海亮

沁阳县农业局局长杨庆云

荥阳县民政科科长王满

1960年II月17日

六、关于荥阳.沁阳两县夹河滩地处理协议书

为了增进两岸群众的团结和发展生产,更妤地贯彻执行党的“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使黄河滩地发挥更大的效能增加粮食生产,除遵照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分开经营滩地外,特对有关事项,协议如下,共同履行。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依沁四、荥六划分界线,双方各后退一公尺。并自1960年12月21日起,双方沿界线植树。植树于12月24日完成。沿界树木,由栽者经营和收益。

但)自12月25日起,荥阳县汜水公社和沁阳县赵堡公社,各派员3人,沁阳县温泉公社派员1人,共同丈量。划到界线以北的已犁已种,未犁已种,已犁未种三种土地亩数。史量完毕后,双方以公社名义,上报省民政厅。

(3)荥阳县划人界线以北已犁种的土地,丈量完毕后,即由沁阳县群众经营.管理。

(4)自21日起,荥阳县群众,在界线以北的房屋、农具、草及一切东西,开始撤往界线以南,并于1961年元月10日撤完。

(5)自21日起,双方负责保护界线,并不得越界种地、放牧、收割庄稼和野生粮食、草类等。

(6)双方县及公社、大队、生产队应即贯彻到群众中去,防止坏分子煽动闹事。

(7)此协议由双方县,公社,大队、生产队教育群众履行,倘有违犯引起群众纠纷者,由违犯协议一方负责。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61年3月下旬,省通知有关人员赴荥.处理滩地纠纷,但荥、巩无人参加,形成省厅杜慎庭等三人同温县苗英杰等四人之座谈会。连续四天,无结果。4月份乘省召开三级干部会之际,省农委副主任张万,召开了巩,温,荥三县书记、县长会议。确定由民政厅副厅长董玉振率工作组赴现场处理。至期,荥方不赴场,丈量无法进行。4月20日,农委张副主任重新召集三县人员赴荥阳协商,经五天时间,意见分歧,协议未成。向省汇报后决定:温、巩界线按历史资料丈量立界,温,荥问题,逼温于四、六分界后,温界内麦只收2100亩,余归荥收,收后退地。对此,温表示“执行决定,保留意见”。但在25号赴现场时,温县群众已于23、24日两天,将按“四,六分界线”以北的麦全部收完。于是悬案犹存,纠纷未解。

荥阳段黄河滩地两岸争夺问题的由来

1962年8月28日,荥阳县汜水公社向省委、省人委控告温县。提出:“隔河不种地的说法,根本就不存在;1961年省调处时,将汜水潍地划给温县40%,是不应该的;要求将已划给温县的滩地于秋收后,交给荥阳。”原信转来温县后,于9月II日,温县向省提出报告,表示“遵照执行1961年8月调处决定”。问题仍予搁置。

1963年以来,中河断流,“凹,六分界线”淹没,双方抢滩种地,纠纷加剧。

1965年10月6日,温县人委民政科向省提出请示处理滩界的报告。此后查不到关于温、荥滩地处理的文字资料。

(以上资料均来源于《荥阳史志》,新华出版社,19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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