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高度重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委部署,科学谋划,周密安排,强化制度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全面铺开。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李正印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专题到市综治中心进行调研,要求依托综治平台的信息集成和共享功能,开展“三零”创建。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后的第二天,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5方面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全市“三零”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齐上阵的高规格领导机制。

二、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成立指挥中心。依托市综治中心,从市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了“三零”创建工作指挥中心,设立综合协调组、零上访工作组、零案件工作组、零事故工作组、督查检查组5个专项小组,对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是形成“1+3+N”工作布局。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单位、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安、应急、信访等3个部门分别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创建方案,并在信访攻坚、道路交通、消防管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创建工作,形成“1+3+N”的工作布局。

三是健全预警机制。依托全省综治信息系统,开发了“一码清”软件,对全市所有创建主体进行大数据管理,实现动态监测、动态分析、动态预警;制作了全市“三零”创建动态预警图和周动态表,划定了事故、案件、信访警戒线,实行挂图作战,台账式管理。

三、强化创建工作措施

一是摸清创建主体底数。认真开展农村(社区)、企业、单位底数摸排工作,将所有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企业全部纳入了“三零”创建范围,实现了应创尽创、应统尽统。

二是坚持三项推进措施。实行“周小结、月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每周以《周动态》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小结,每月对各县(市、区)创建情况进行通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三是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印发《吕梁市关于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缠访闹访重访越级访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召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座谈会,开展多元纠纷解决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解纷力量,为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解纷渠道;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工业园、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四是开展“四防四访四查”。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建设,做到立体巡防巡控全覆盖和人、地、事、物、组织治安风险防控无盲区,力争实现“零案件”;开展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四访”活动,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存量控新量防变量,力争实现“零上访”;开展查风险隐患、查生产现场、查隐患整改、查工作制度“四查”行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实现“零事故”。

五是加强督查检查。坚持精准督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对每月超出警戒线的创建主体,开展精准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不力的,综合运用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手段进行督导,及时查找症结,及时督促整改。(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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