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四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4013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86件,邀请1947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倾听、对接企业司法需求。

5月9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回顾2019年全省检察工作并对2020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2019四川检察重点工作

2019年,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深入调整之年。全省检察机关主动转变法律监督理念,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从“能不能”“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的更高层次迈进。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4953件,同比上升1.8%,其中,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66795件,同比下降3.1%;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112件,同比上升23.1%;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657件,同比上升41.2%;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38件,同比增加2.5倍;还办理其他类检察案件31651件。

围绕中心工作践行初心使命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省检察机关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120人,起诉2339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42人,对45起重大涉黑恶案件挂牌督办。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涉众型犯罪1880人,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99人。对1612人发放救助金1373万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07人。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4013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86件,邀请1947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倾听、对接企业司法需求。

更新监督理念,做到客观公正

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批捕各类犯罪43147人,起诉72274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613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45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9968人,不起诉70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92件,撤案72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07件。

践行“定分止争”的理念,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对9230件有联系方式的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980件均做到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对31268件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情况,从严从重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854人,起诉867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出各类检察建议8718件,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推进“四大检察”落实为民司法

做优刑事检察,起诉毒品犯罪10209人,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2464人,受理职务犯罪1136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不当或违法情形6294件(人)。

做强民事检察,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意见等2214件,提出民事抗诉60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30天。

做实行政检察,针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怠于履职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9件;针对行政机关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支持而不支持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2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4910件、食品药品安全3740件、国有财产保护85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73件、英烈保护及其他领域58件。

保护教育管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740人,起诉2480人。其中,批捕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209人,起诉267人。

坚持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1115人,起诉1896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643人,不起诉329人。未检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覆盖率达90%以上。

大力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16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巡讲2078场次。

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84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队伍素能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形成。

严格分类管理检察人员。142人退出员额检察官,新遴选员额检察官155名。三级检察院领导办理案件22995件,其中“一把手”检察长办理案件2096件。

加强对市、县检察院的领导,公开招录281名检察人员,充实基层检察队伍。

对纪律作风一严到底。对6个市级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

多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142个集体、175名个人荣获等省级以上表彰。

主动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57人次,上门走访1018人次。对14件代表建议和11件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办结。

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四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助力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基础上,主动作为,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提前介入侦查318件,批捕100人,起诉103人,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下半年将继续强化涉疫检察监督,在打击涉疫犯罪、处理“疫后综合症”、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等方面加大力度。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让追回的扶贫资金能尽快发挥效用。

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好绿水、青山、蓝天。坚决惩治涉众型犯罪,最大限度减轻投资者损失。

依法护航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把握逮捕的必要性和起诉的标准,对民营企业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主动参与城乡社会治理

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深挖毒品犯罪幕后“关系网”“保护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认真抓好大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行业治理、案件起诉等工作,严格依法办案。

持之以恒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好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内性侵犯罪。

以县级检察院为阵地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向社区、向乡村延伸。

持续优化强化法律监督

加大对确有错误的类案、影响性案件和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违法问题的监督力度。

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机制,对同级监督未能纠正的问题,上级检察机关将接续监督,直至问题解决。

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

全面推开对看守所巡回检察。

对涉疫情民事、行政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促调解与和解。推行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坚持把检察办案、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置于阳光之下。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力度,推动市、县检察院任职时间过长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进一步加大对藏区彝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的支持,在人财物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进一步深化系统内巡察,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始终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敬畏信守法律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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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四川法治报

编辑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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