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养父养兄性侵女孩获解脱

遭养父养兄性侵女孩获解脱 王小英(化名)诉被告王某胜(系王小英养父)确认收养关系无效案件,山西沁水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在山西潞城监狱开庭,并当庭宣判原告王小英同被告王某胜的收养关系无效。19岁的王小英(化名)约3个月大时被山西沁水县王某胜收养。2017年底,其“养父”王某胜将她非法拘禁在家长达4个月,并性侵其十余次,说“又不是亲生的”。小英称自己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还曾遭到大4岁的养兄数次性侵。小英“养父”王某胜及“养兄”王某东被追究刑事责任,养父被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两罪并处有期徒刑六年半,现在山西潞城监狱服刑。(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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