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银行,无非就是进行一些手续的办理,或者业务的办理,例如存钱,或者取钱。当我们存钱进去的时候,银行人员通常会进行两次点钞的步骤,确保你存进去的钱对上数且没有假币。但是当你取钱的时候,通常柜员点一次就交给你了。因为我们在银行的柜台旁边看到过这样一个提示牌子:“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样以来,我们取的钱少了的话只能自认倒霉,但是如果银行出错,多给我们十万,那他们又会怎么呢?

以前看到过这样的新闻,2017年12月,浙江慈溪秦女士在某银行取款22400元,银行却给了秦女士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女士讨要额外的1600元,遭到秦女士拒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她告上法庭。但是秦女士对此却辩称:凭什么银行规定我们取钱“离柜概不负责”,多给钱的话那我也“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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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真的可以概不负责么?

其实现在很多银行已经不再明显的地方放置这个提示语了,在一些四五线城市或是乡镇上,我们还能看到这个牌子。银行的人表示,早些的时候使用这个提示牌子,只不过善意提醒客户当面点清欠款,后来就被很多人认为这个提示牌有些单方面主义,有些霸道了。

但是如果细问银行人,这样做是不是为了逃避责任作出的规定时,他们却回答的两楞莫可。因为在银行工作中,如果多收了客户的钱叫做“长款”,如果少收了钱就叫作“短款”.当出现差错时,这些钱都得一笔笔的算清追回。

面对多给客户钱时,他们也会说工作不易,希望客户多体谅之类的以追回欠款。实在不行的话,他们就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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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觉得无论怎样,银行都不会做亏本的生意?自己做错了也能变得强词夺理?但是话说回来,面对银行多给的欠款,我们真的能占为己有?

一旦银行多给你10万的话,银行向你要回,你必须把钱还回银行的!因为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这钱银行多给的钱属于不当得利。而按照《民法通则》的解释,不当得利是指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数额较大的,拒不退还的,就涉嫌侵占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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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有人会问:那钱我也不想跑回银行还,银行人员能不能上门处理?

因为我们作为老百姓,去银行办个事的话,还得选择上班时间,这样的话就得涉及请假什么的,那我们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恐怕银行方不会同意这样与你协商的,毕竟人家“财大气粗”的,会轻易上门服务吗?

虽然我们提出的理由很合理,但是银行还是会按照相关规章处理事宜,并不会到客户家里进行欠款交接的。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吐槽银行,尤其是银行服务差的原因了。几大银行资产盈利在世界上都是能排上前几名的,但是不得不承认,就国内的银行整体的服务水平和国外其他有着悠久历史的大银行相比,差的可不是一点两点,而是很大。

为了让大家多存钱,现在银行做了不少改观,希望银行在以后的服务中更人性,少一些霸王条款!

如果银行多给你了钱,让你还的话,你会对银行说些什么?最后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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