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拟在无城地区设立一个二手交易市场,具体要求是:

  

  

  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二手车交易市场应有交易服务、办公需要的固定场地。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米,并有与经营设施和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

  3、建设地点符合无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有意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并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请在2018年11月16日-11月23日与无为县商务局联系。

  联系人:刘明生

  联系电话:0553-6614109

  投稿平台:“智慧无为”手机台/"无为发布"“无为广电”微信公众号/“无为周刊”(0553-253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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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文 | 潘浩

  编 辑 | 潘浩

  审 核 | 王荣

  监 制 | 陶玉云 孙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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