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43号),公布了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

南阳市6县市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3个县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53个村镇荣获“河南省文明村镇”称号,21个单位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375个单位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为展示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一批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其中,南阳市镇平县、淅川县、社旗县、唐河县、桐柏县、邓州市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南召县、内乡县、新野县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来源:南阳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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