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哥哥起诉妹妹,要求偿还400多万!背后原因出人意料,最后厦门法院这样判……

哥哥起诉妹妹,实为护住问题资金

借款人还完钱,发现利息多算了90多万元

……

不盘不知道

民间借贷案件多种多样

少不了各种“奇葩”案

昨日,思明法院发布了

2017年-2019年民间借贷审判情况通

报暨典型案例白皮书

数据显示

民间借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0 1

违法失范行为频发

2017-2019年思明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因存在违法失范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达32人,其中因虚假诉讼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占比大,超过52%。

0 2

刑民交叉案件增多

2017-2019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经济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逐年提高,2017年8件,2018年增长至16件,2019年上升到125件。

0 3

高利转贷现象普遍

在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突破法定利率上限的案件约占62.71%,其中有8.7%的出借人利用自己的信贷额度和条件,从银行获取低息贷款,再转贷给他人。

0 4

P2P网贷案件递增

P2P网贷案件成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灾区”,2017年思明法院受理P2P网贷案件342件,2018年为512件,2019年增长到639件,逐年增长。

同时,还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兄妹对簿公堂另有隐情

洪某团跟洪某凤是亲兄妹。洪某团向洪某凤先后转账116万元和48.05万元,并出具了六份借条,显示借款共计424.05万元。洪某团称,除转账的164.05万元外,余款260万元以现金交付。洪某团将妹妹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洪某凤偿还借款本金424.05万元及利息。庭审过程中,洪某凤对起诉事实没有异议。

然而,思明法院审理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兄妹反目成仇案件,背后实则“兄妹情深”———洪某凤有其他民间借贷案件在身,已进入执行阶段,哥哥起诉妹妹,是为了帮助妹妹尽可能保住其名下财产。

综合考虑双方转账习惯、洪某团转账当日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及转账后洪某凤又再次转回的情况等,思明法院认定双方存在虚假诉讼,依法驳回洪某团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此外,思明法院决定对兄妹两人分别罚款50000元。洪某团、洪某凤不服决定,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原罚款决定。

还完600万发现还多了

2013年9月13日起,翁某三次向张某借款,总计340万元。自2013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2月4日,翁某合计向张某还款674.65万元。还完本金利息,翁某才发现其中端倪———其所还利息已超过年利率36%。以此为由,翁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返还多收取的246万余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利息不得再行请求返还,这是对出借人利益的保护。但对于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因属于无效范畴,出借人获得该部分利益即属非法,借款人要求返还应予支持。

那么,

如何尽可能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01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当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款凭证;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应要求出借人及时出具收条;原告起诉时,需对欠条形成的基础法律关系、形成的原因等事实进行说明并举证。

02

合法界定民间借贷行为

当事人在实施民间借贷行为时,应以维护家庭伦理道德、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原则;出借人要依法依规正确出借款项,严守法律红线,切勿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多人多次出借资金;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对利息标准作出明确约定,且利率标准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03

依法诚信诉讼

借贷双方在合同履行阶段,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承诺,不擅自毁约,不弄虚作假,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严格按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

来源:海西晨报 综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海西晨报记者: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

编辑:杨欣 审核:蔡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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